促进人工智能协同共治普惠共享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王艺茗
人工智能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核心驱动力,正在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际政治经济格局等方面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日前,在2025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主论坛上,《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2.0版(以下简称“框架2.0版”)正式发布。作为我国构建中国特色人工智能治理体系的实现路径之一,框架2.0版在2024年框架基础上,结合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和应用实践,持续跟踪风险变化,梳理调整风险分类,研究探索风险分级方法,动态调整更新防范治理措施,推动增进人工智能安全治理共识,促进协同共治、普惠共享。
在人工智能安全治理原则部分,框架2.0版新增“可信应用、防范失控”原则。推动形成涵盖技术防护、价值对齐、协同治理等多层面的可信人工智能基本准则,确保技术演进安全、可靠、可控,严防威胁人类生存发展的风险,确保人工智能始终处于人类控制之下。
人工智能治理已成为当下及未来最具考验性的全球性议题之一。在这场关乎未来的全球治理实验中,主要国家和地区基于自身战略考量、产业优势和文化传统,纷纷提出并实践着差异显著的治理路径。目前看来,形成了以美国、欧盟和中国为代表的三种主要范式。
美国立足其在人工智能基础研究、核心技术和产业生态上的领先优势,选择了基于应用场景、更加重视发展的“弱监管”模式。这种模式更关注人工智能发展带来的收益潜能,倾向于在“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中让创新自然生长,政府干预相对审慎,本质上是一种以技术发展优势维护其全球领导力的策略。
欧盟则延续其“数字主权”战略和“规则引领”传统,选择了基于风险划分、更加重视基本权利保护的“强监管”模式。欧盟模式体现了预防性原则,追求将规则制定在前,通过清晰的禁止项、严苛的合规义务以及将基本权利置于核心地位的价值观输出,以确立其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规则中的标杆地位,强化其数字主权和技术主权。
当欧美两大经济体试图以其主导方式塑造人工智能治理版图时,中国走出了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综合治理路径。在国家层面,密集出台了包括《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等系列法规与指南,积极构建覆盖人工智能研发、部署、应用全生命周期的治理框架。同时,中国亦积极倡导在联合国框架下建立普遍参与、具有广泛共识的国际人工智能治理框架,提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强调发展人工智能应坚持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致力于推动形成开放、包容、共享的全球治理格局。近期,在国家网信办指导下,由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牵头组织人工智能专业机构、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制定了框架2.0版。
框架2.0版的发布,顺应全球人工智能发展潮流,统筹技术创新与治理实践,在人工智能安全、伦理、治理等方面不断深化共识,促进形成安全、可信、可控的人工智能发展生态,构建跨国界、跨领域、跨行业的协同治理格局。同时,有助于推进多边机制下人工智能安全治理合作,推动世界范围内技术成果的普惠共享,确保人类社会共享人工智能发展红利。(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