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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扩大劳务市场开放 拓展国际经贸合作新空间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吕慎英 梁丹旎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扩大自主开放,有序扩大我国商品市场、服务市场、资本市场、劳务市场等对外开放,扩大对最不发达国家单边开放,这体现了我国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部署、新要求。劳务市场是要素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步骤分阶段地扩大劳务市场开放,扩展境内外人员双向交流,将进一步拉近中国与世界的联系纽带,为推动国际经贸合作、服务高质量发展带来新机遇、赢得新发展。

当前,全球经济格局深度调整背景下,劳务市场开放已超越传统人员流动范畴,深度融入产业链供应链重构、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等经贸合作新趋势。随着“一带一路”倡议走深走实、以RCEP为代表的区域自贸协定拓展实施,我国与各国经贸合作正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拓展,劳务市场开放已成为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提升国际经贸合作水平的重要抓手。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推进劳务市场开放已从“是否必要”的战略选择,深化为“如何更好推进”的实践命题。

从全球发展趋势看,劳务市场开放是适应新形势下国际经贸合作的必然选择。全球范围内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等新业态不断涌现,对人才的需求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为迫切,各国纷纷通过放宽人才签证、优化居留政策等方式吸引高端人才。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亟需通过高水平劳务市场开放,参与全球人才资源配置,提高国际分工地位。纵观全球化历史进程,跨境人员流动规模和频率不断上升,这是市场规律和国家政策双重作用下的必然规律。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阶段,顺势而为推动劳务市场开放,既顺应经济发展内在规律,更有助于促进知识共享、能力共建、创新协同,为构建高水平国际合作体系提供持续动力。

从国内发展需求看,劳务市场开放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通过劳务市场开放,能够吸引更多高素质劳动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流入,为新兴产业和高端制造业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支持,加快产业创新发展步伐。同时,劳务市场开放有助于促进劳动力要素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打破地域分割和行业壁垒,推动人力资源在城乡、区域、行业间高效配置,进一步增强国内大循环的内生动力和可靠性,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有力支撑。

从国际经贸合作看,劳务市场开放是深化双边多边经贸关系的重要纽带。在企业出海加速背景下,有序推动高水平高技能人员双向交流,可带动实现各类要素资源在全球的优化配置,更能以国际合作,带动国内标准、技术、装备“走出去”,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拓展国际市场和发展空间,实现互利共赢。

当前,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进程中,我国正以制度型开放为核心,通过多层次、系统性举措积极拓展劳务市场开放新格局,并已取得一系列重要进展。通过对接CPTPP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我国不断扩大建筑、医疗、工程等领域职业资格互认范围,为专业人才跨境流动提供制度保障。上海、北京、山东等地率先探索境外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国际职业资格认可清单等创新制度,并实施针对55个国家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显著提升了人才往来便利度。通过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等国家级平台,有效促进了人才等全球创新要素的集聚融合,为产业升级和国际合作注入新动能。这些探索实践有机衔接、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了我国劳务市场开放的系统性框架。

在劳务市场开放向纵深推进过程中,国内外多重挑战也逐渐显现,制约劳务要素的高效跨境流动。

一是国际规则互认仍存在提升空间。我国与主要经贸伙伴在职业资格标准、行业准入要求等方面尚未形成广泛互认机制,资格认可目录有待进一步扩展,外籍专业人才来华执业仍面临重复认证、流程繁琐等障碍。同时,在跨境社会保障衔接、劳动争议处理等关键环节,尚未建立系统化、标准化工作机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跨境人才流动的效率与信心。

二是跨境便利化有待进一步完善。外籍人才在华工作生活期间,在金融服务、医疗保障、子女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的体验感和便利度仍有改善空间。如国际人才在开设本地银行账户、办理跨境薪酬汇出等金融业务时,仍面临流程较长、选项有限等不便。对企业而言,人员外派所需的签证和工作许可办理流程仍可进一步优化,特别是商务人员短期跨境往来的便利化程度有待提升。

三是信息共享与人文交流仍需加强。目前劳务供需信息发布渠道相对分散,缺乏整合度高、权威性强的国际化服务平台,导致跨境劳务匹配效率有待提升。同时,语言文化差异、工作习惯不同等软环境因素,也对跨境劳务合作的深度拓展和可持续发展带来一定影响。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中国将坚定不移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要深入贯彻落实这一战略指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制度型开放,加强系统集成创新,从制度构建、模式创新、服务保障及国际协作等多维度协同发力,不断提升劳务市场开放水平,推动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劳务市场开放制度体系,制定外籍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完善劳务输出管理制度。推动与更多国家签署双边劳务合作协议,重点在签证便利化、职业资格互认、社保衔接等方面作出制度性安排。优化国际商务交流机制,为商务人员提供更加便捷的签证和工作许可服务。依托RCEP框架,率先推动与东盟国家在航运、金融、建筑等专业领域的职业资格互认。

二是创新合作模式。结合国际经贸合作新趋势,积极探索“劳务+投资”“劳务+技术”“劳务+标准”等新型合作模式。在共建“一带一路”项目中,推广“工程承包+劳务合作”“运营维护+人才培训”等模式,实现劳务与产能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数字平台经济,通过远程办公、在线服务等新形式拓展劳务合作新空间。

三是强化服务保障。积极搭建国际劳务合作平台,一站式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权益保护等服务。完善外籍人才来华工作、生活、子女教育等配套服务措施,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加强劳务人员职业技能及语言培训,提升跨境就业能力。建立劳务市场开放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完善涉外劳务纠纷处理机制,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劳务市场开放有序推进。

四是深化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劳工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相关规则制定,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劳务合作秩序。鼓励国内劳务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建立海外服务网络,提供全程跟踪管理。加强与主要经贸伙伴国的政策对话和经验互鉴,共同探索劳务市场开放的新路径、新模式。

(作者单位:山东省商务发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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