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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1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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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面向东盟的涉外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的法治实践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广西贸促会

2020年以来,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建设的深入推进和RCEP全面生效,广西作为中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和窗口,以广西自贸试验区为依托,颁布施行《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积极推进制度型开放。广西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往来日益频繁,跨境投资、工程承包、边境贸易等合作领域不断拓展,涉外民商事活动的频率和规模持续增长。截至2025年6月,广西自贸试验区共形成214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并复制推广。

由于东盟国家法律体系差异较大,既有大陆法系国家,也有普通法系国家,部分国家还保留着独特的商事习惯法。在这样的背景下,广西贸促会以服务广西自贸试验区建设为突破点,在探索机制创新、业务领域拓展、规则标准对接上做了有益尝试,为企业了解东盟国家法律政策环境、开展国际化经营搭建平台,帮助企业规避因法律体系和法治环境差异带来的政策法律风险。同时,围绕诉讼、仲裁、调解的衔接,建立具有广西特色的诉仲调联动国际商事保障机制,积极助力广西打造面向东盟的涉外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围绕大局做好顶层设计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明确,自贸试验区应当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探索建立与境外商事调解机构的合作机制,借鉴国际先进规则,创新完善调解制度,及时合理化解跨境纠纷等各类纠纷。支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及本地仲裁机构等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仲裁业务。2025年新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第二章第十六条明确指出,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学会等团体和社会组织应当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其中还规定,国家机关等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力量办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商事调解组织等可探索市场化付费调解服务,各责任主体应做好支持和衔接工作。这些规定为广西贸促系统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做好顶层设计,提供了法律支持和保障。

凝聚共识建立联动机制

广西贸促会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签署涉外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备忘录,建立涉外商事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的长效机制。此外,还联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出台《关于构建广西涉外民商事纠纷联动解决机制的意见》。

在自贸试验区,广西贸促会设立了全国贸促系统首个诉仲调联动中心及南宁国际商事法庭驻广西贸促会诉仲调联动工作站,同时推动建立广西首个设有秘书处并在中越边境口岸设立工作站的跨境仲调联动机制——广西贸促会、百色仲裁委员会、越南商业仲裁中心、越南河内贸易调解中心联合秘书处及驻中国平孟口岸、中国龙邦口岸联合工作站。另外,还联合南宁国际商事法庭首次发布广西涉外民商事领域合同示范指引,包括《广西国际商事纠纷“一站式”解决合同示范条款》和《广西边贸商事合同示范文本》,为规范涉外民商事活动提供了重要参考。

宣传品牌打造示范案例

以打造有影响力的典型示范案例为切入点,广西贸促会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彰显贸促商事法律服务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功能的影响力,擦亮贸促商事法律这块服务企业的“金字招牌”。成功调解广西自贸试验区首起标的额4224万元的商事调解案件,该案件入选全国社会治理创新优秀案例。首次运用诉仲调联动机制处理的涉外商事仲裁案件,入选广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

此外,还成功化解法院系统委托的3.9亿元融资担保合同纠纷案件,这是广西法院系统推行特邀调解制度以来以及全国贸促系统2024年度调解成功的涉及金额最大案件。同时,联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两起标的分别为4.8亿元和4.9亿元的大额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在全国贸促系统印发《关于请认真学习广西调解工作成功经验做法的通知》,推广广西的调解工作经验做法。

抢抓先机统筹行业管理

2022年9月,全国首个由贸促系统主管的广西商事调解协会成立,这也是广西首个商事调解类专业协会。该协会的成立,是广西涉外商事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工作的积极探索,有利于探索商事调解市场化运作机制,拓展、规范商事调解法律服务市场。首次制定并发布实施《广西商事调解员职业能力要求团体标准》,填补广西商事调解员职业准则空白。

此外,广西贸促会还联合设立广西首个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广西大学法学院、广西商事调解协会等机构共同发布《关于构建涉外法治人才合作培养机制的框架协议》。通过联合举办涉外审判法官、调解员、仲裁员同堂培训及广西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培训班,加快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通晓国际规则、具备国际视野的涉外法治人才,共同推动广西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人才队伍建设。

促进交流搭建合作平台

顺应中国与RCEP及东盟国家经贸合作不断深化、商事法律服务需求日益增长的趋势,广西在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框架下,培育了中国—东盟商事法律论坛这一品牌活动,这是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常态化主办的唯一涉外法律类论坛。与广西律师协会、广西仲裁协会等联合举办东盟法律研学沙龙、东盟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论坛、东盟跨境金融与数字经济法律论坛等涉外法治交流活动,围绕纠纷多元化解、跨境协作、法治人才培养、知识产权、东盟法律合规等领域,持续扩大与东盟国家相关机构的合作,讲好中国—东盟商事法律合作的故事。

通过以上举措,广西打造面向东盟的涉外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成果显著。

一是涉外法治交流成果显著。中国—东盟商事法律论坛取得一系列务实成果,签署《成立中国—老挝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备忘录》等合作协议,发布《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时仲裁指南》《RCEP成员国投资合规指南》《柳州螺蛳粉产业国际贸易合规手册》等重要文件,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东盟庭审中心、中国—东盟商事仲裁协作中心、中国—东盟检务信息交流中心、中国—越南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中方秘书处、广西首批驻境外知识产权服务站、广西商事调解协会等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在广西落地,搭建起以法律合作促进经贸发展、服务区域经济的国际化专业平台。同时,与泰中国际仲裁与调解中心、缅甸仲裁中心、泰国桂商总会、越南商业仲裁中心、越南河内贸易调解中心等机构签署合作备忘录。

二是商事纠纷诉仲调联动网络持续完善。广西贸促系统设立全国首个诉仲调联动中心,并在南宁、柳州、桂林设立分中心,成立全国首个由贸促系统主管的广西商事调解协会。调解工作网络不断向基层延伸,在柳州、桂林和崇左自贸试验片区设立了中国贸促会商事调解中心办事处。与法院系统持续巩固诉调对接长效机制,与北海海事法院联合设立海事海商纠纷诉仲调联动工作站,推动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与北海海事法院签订合作备忘录。柳州市贸促会在鱼峰区法院设立调解室,并与柳江区法院联合开展知识产权案件调解;桂林市和南宁市贸促会主管的桂林诉源金融商事调解中心、南宁市多元商事调解中心也与法院紧密对接,积极开展诉调工作。钦州市贸促会则积极参与钦州国际商事纠纷调解中心的建设。

三是诉仲调联动处理纠纷成效突出。广西贸促会牵头报送的“构建广西涉外民商事纠纷联动解决机制”被纳入广西自贸试验区第六批制度创新成果。高效解决涉外纠纷的经验被收录为2024年度“桂在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典型案例,“开展‘贸法通’广西轮值工作,打造全链条法律服务”也被评为2025年上半年“桂在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典型案例。“十四五”期间,广西贸促系统诉仲调联动中心共受理案件138697件,涉案标的额104.9亿元,居全国贸促系统第一方阵。

广西贸促会通过整合本地资源、对接国际规则、深化跨境合作,建立“诉仲调”联动机制、诉仲调对接工作站,积极服务广西打造面向东盟的涉外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有效地解决涉外商事纠纷难题,打造了广西涉外法治建设的样本,为区域性法律交流平台建设提供了可参考的模式。这对于推动中国与东盟之间商事法律制度的交流互鉴,持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推进沿边地区的法治建设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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