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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7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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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式建筑引发著作权之争

来源:中国贸易报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以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建筑作品。但如果建筑物既采用了古建筑中已有的样式,又有创新性设计,该如何界定其作品属性?

建发公司和懋华公司均是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019年11月,建发公司的关联公司连江兆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兆悦公司)获批在福州市连江县建设“建发泱郡”房地产项目,该项目在推广过程中使用的名称为“连江书香里”。2020年9月,懋华公司经批准获得在宁德市福鼎市开发建设“金滩云璟府”房地产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项目同样为融合传统建筑元素与现代设计于一体的新中式风格建筑。

上述两个项目推出后,均获得了消费者的青睐。然而,伴随项目的持续热销,两家公司之间出现争议。2022年1月,建发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称,“金滩云璟府”的四处建筑与“连江书香里”上述取得作品登记证书的四处建筑在构成要素、外观造型等方面具有极高的相似度,属于构成剽窃的建筑,涉嫌侵犯了上述建筑作品和美术作品的著作权。

懋华公司代理人、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律师杜昌敏表示,建发公司的上述4处建筑的实质性和非实质性部分均来源于古建筑形制,与公有领域的表达不存在普通人可以识别的差异,其所谓的仿古创新并未达到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独创性标准,不应予以保护。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中指出,当建筑采用古建筑中的常用造型,在表达上未做实质改变时,不具有独创性。但如果在建筑材料、工艺手法、颜色等选取上,整体呈现出更为简洁大方及线条感的效果,更具现代性,有区别于古代建筑古朴的特点,具有一定的艺术美感及独创性,虽其采用了古建筑的设计元素与造型,但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建筑作品。但对此类建筑的著作权侵权比对应当采取更加严格的标准。据此,福建高院认定懋华公司未侵犯建发公司的著作权。

“该案判决既明确了新中式建筑构成建筑作品所应具有的独创性标准,即可以通过现代建筑材料、工艺手法、颜色等与古建筑形制融合的程度来认定其是否具有独创性,又明确了切实可行的侵权认定的判断方法,即从建筑样式、设计元素、图案样式、构件造型等细节部分,以及整体的视觉效果两方面进行判断,这对此类纠纷的解决具有较强的启示意义。”杜昌敏表示。(姜旭 欧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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