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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1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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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企业投资并购须防范反垄断风险

来源:中国贸易报  

由于反垄断违法后果严重、成本高昂,各大跨国公司以及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执法机构均时刻关注我国反垄断执法动向。在国内,由于能源行业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计民生,与能源投资并购相关的反垄断执法及司法案例也愈发受到社会及相关行业的关注。在日前举办的能源企业投资并购中的反垄断合规讲座上,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伟艺表示,《反垄断法》修改后监管趋严,能源企业需要尽早树立合规意识,规避风险。

企业在投资前都会进行法律尽调,但并非所有尽调都会把反垄断合规作为重点板块去关注。在能源领域,有风险增长的新趋势。王伟艺以天然气行业举例说,近年来,该行业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情况出现了显著改变。2021年为13件,2022年高达29件,我们可以预计到2023年将继续保持增长趋势。

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有以下情况,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

“很多能源企业觉得自己规模小,不容易违反相关规定。其实不然,参与集中经营者的营业额,将与经营者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的主体都包括在内,比如背后能控制它的母公司、大的能源集团等。”王伟艺表示,如果未申报很容易受到高额处罚。而通常情况下,即使投资并购项目需要抢进度,申报时间也能控制在两个月内,且申报通过率在95%以上,因此不必对集中申报给投资并购本身带来的影响有过多的担心。

反垄断案件中有一项难点,就是证明企业的市场支配地位。但在能源领域,这很好证明,甚至都不需要证明。“因为很多时候,法律就直接规定了政府授予特许经营。因此,国家并不反对企业通过提升竞争力获得市场支配地位,但反对相应的垄断行为。”王伟艺表示,所以企业不能以政府授予权限为由,行垄断扰乱市场之事。

此外,能源企业在投资并购时,要关注整个交易架构设计,会不会达成垄断协议。以及下一步打算收购的企业,是不是有垄断协议。王伟艺表示,垄断协议是非常容易被发现的,特别是横向垄断协议。因为第一个去举报的,可以免受80%的处罚。全球范围内有60%以上的横向垄断协议是被垄断协议的参与方举报而公之于众的。

王伟艺提醒企业,不能认为反垄断罚款对自身影响小就不予重视。例如阿里、腾讯、美团这类企业,看似罚金不大,但停止违法行为后,会对其日后商业模式转变带来重大影响。(穆青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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