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去年受理涉外案件3965件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王煜
“知识产权专门法院是落实知识产权治理政策的重要阵地。知识产权专门法院不仅能解决个案纠纷,更能通过一个个鲜活案例,树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则,指引纠纷解决,促进行业发展。”在1月11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举办的2022年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发布会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四庭庭长姜庶伟表示。
“2022年,在疫情持续影响的不利局面下仍基本完成了全年审判任务,实际收案33750件,审结23757件,法官人均结案360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在国家治理和科技自立自强中的关键作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鱼水介绍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基本建成首都知识产权巡回审判格局,全面推动知识产权审判机制18项改革措施。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按照平等保护原则公平审理涉外案件。2022年全年受理涉外案件共计3965件,审结3370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四庭法官陈栋表示,从裁判结果看,国内外主体胜诉比例接近。对各方当事人既不给予地域歧视,也不给予超国民待遇,努力打造平等公正权威的国际司法形象。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妥善审理技术类案件,促进“科技向善”,服务保障国际科创中心建设。在众多技术类案件中,药品专利链接知识产权案件是最高法院指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集中管辖全国范围内的新类型案件。
“中外制药诉海鹤药业”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全国首例药品专利链接案。2005年中外制药株式会社成功研发一款治疗骨质疏松症的“艾地骨化醇软胶囊”药品,在中国申请了相关专利,取得了中国药品上市许可。2021年,温州海鹤药业有限公司向国家药监部门提交了“艾地骨化醇软胶囊”的仿制药上市许可申请,并声明该仿制药未落入相关专利权保护范围。中外制药株式会社依据新修订《专利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涉案仿制药落入该公司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仿制药使用的技术方案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既不相同亦不等同,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基于此,“艾地骨化醇软胶囊”的仿制药扫清了上市前的专利纠纷,有利于我国骨质疏松患者更快、更便宜地获取治疗药品。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是我国专利法为破解如何平衡原研药与仿制药之间因专利引发的纠纷开出的“法律金方”。姜庶伟表示,在针对我国上市的仿制药审判过程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前解决专利纠纷的制度安排,一方面促进了原研药企业创新发展,另一方面为仿制药企业提前确认仿制药上市风险,最大限度地推动药品的可及性,让中国老百姓尽快吃上好药,吃上便宜药。同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强化对原研药的知识产权保护,激励和保护创新成果,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
“由于药品专利链接知识产权案件是新产生的案件类型,故审判中有许多实体和程序方面的新问题,法院只能一边研究,一边办案。” 姜庶伟表示,为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成立了药品专利链接案件审理专班,制定发布《关于申请注册的药品相关的专利权民事案件立案指引(试行)》中英文版,高效审结了全国首例药品专利链接案“中外制药诉海鹤药业”案,以及“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片”等药品专利链接案件44件,助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药品可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