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仲与香港大学法律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与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日前在贸仲香港仲裁中心和线上举行了双方《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和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傅华伶作为双方代表共同签署协议。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贸仲与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将在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知识共享等方面进行深入、友好的合作,以新思路、新模式共同探索理论与实践融合的前沿问题,进一步推进具有开拓性、前瞻性的学术和实务对接。
王承杰回顾了贸仲与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在过去数十年间互相合作、见证彼此成长的历程。他表示,在教育部、司法部等部门组织实施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的背景下,贸仲与港大的合作起到了很好的引领、示范作用。贸仲愿与香港大学法律学院以《战略合作协议》为依托开展更加广泛、深入的交流合作,在争议解决领域加强国际交流、吸收国际经验,同时也发出亚洲声音。
傅华伶介绍了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在教学工作中加强“中文教育、中国法教学、与中国内地交流”的目标,强调了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面向世界、背靠祖国、立足湾区”的战略定位,表达了希望能够与贸仲就学生培养、学术研究等相关领域开展务实合作的期待。
(来源: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