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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6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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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地理标志司法保护 擦亮区域特色品牌金名片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江南

地理标志作为重要的知识产权类型,是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的统计数据,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已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493个,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6927件。

“加强地理标志司法保护,切实遏制地理标志侵权行为,保障区域特色经济发展,是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一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周丽婷在世界地理标志品牌分销服务大会上介绍说,自2014年建院至今年8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共审理涉地理标志商标案件超过180件。其中,涉地理标志的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占该院涉地理标志案件的近七成,涉地理标志的关联民事纠纷比较多。实践中发现,一些区域特色明显、惠农效应显著的地理标志品牌,已成为侵权频发对象,原产地行业协会作为维权人起诉的案件不断增多。

“在该院审理的涉地理标志商标案件中,涉外案件近三成,涉及国际知名葡萄酒、烈酒和农产品等地理标志产品,反映了国外主体参与中国市场竞争的积极性。”周丽婷表示,准确理解外国地理标志的原属国保护要求,平等保护外国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如在“蒙塔涅—圣埃米利永”商标授权案件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针对外国主体申请注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应当考虑不同国家体制特性和管理模式,对于将商标的注册保护与管理监督分化处理的,只要二者具有权源的内在统一性即可,并认定波尔多葡萄酒委员会符合集体商标关于主体资格的规定。在“斐济纯红木”商标授权案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斐济共和国政府以自身名义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符合《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周丽婷认为,地理标志商标用于表明商品来自特定产地、具有特定品质,在标志构成及功能作用等方面与普通商标存在明显差异,因此,地理标志商标之间的近似比对及混淆判断规则也有别于普通商标。

在“湘西黄金茶”商标无效宣告案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湘西黄金茶”和“保靖黄金茶”均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其中的地名起到了标识商品产地的作用,消费者可以正确识别相关产品的地理来源,且我国已经有产区覆盖的地理标志商标共存的先例,综合考虑优质茶叶受众认知水平等因素,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两商标未构成近似可以共存,保障了相关地区茶叶经济发展和茶农切身利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本届服贸会上,库伦荞麦、尚志红树莓、平阴紫金玫瑰、和顺肉牛、法国红酒等30多家国内外地理标志企业携上百件展品集中亮相,为地理标志产品的传承与创新注入了新活力。

“地理标志的地域性、公共性特征意味着地理标志的保护不仅是个法律问题,也是经济问题、政策问题。”周丽婷表示,地理标志保护需要立法和司法层面的努力,也依赖于地理标志使用管理方面的规范和治理。应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在依法保护地理标志的同时,平衡好利益相关方的诉求,共同促进区域特色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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