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贸易报社

第A3版:商贸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A3版            商贸
 
今日关注

2022年8月11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引领区域贸易合作夯实基础 提升数字经济规则制定能力

制度型开放推动跨境电商进入发展新时代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张凡

8月9日,《中国跨境电商发展报告蓝皮书》在第六届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大会期间发布。蓝皮书指出,2021年,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起伏跌宕、国际环境变幻莫测、世界贸易显著萎缩的背景下,中国外贸进出口规模再创新高,达到39.1万亿元,同比增长21.4%,成为全球商品的重要生产制造基地和消费市场。自2017年以来,中国跨境电商规模五年间增长近10倍。2021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达到1.98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

蓝皮书认为,在百年变局和世界疫情叠加情况下,全球价值链、供应链、服务链加速重构,以跨境电商为代表的新业态、新模式迅速崛起,已成为国际贸易的主要趋势。未来,我国跨境电商将呈现出跨境电商迈入品牌出海新时代、市场主体加速多渠道多平台布局、跨境电商与外贸新业态加速融合、跨境电商与产业集群协同效应更加显著、跨境电商品牌出海成为资本聚集新蓝海、区域贸易合作深化为跨境电商发展带来新机遇等新发展趋势。尤其是区域贸易合作的深化值得关注:

一方面是中国积极参与并引领区域贸易合作。中国持续加强区域贸易合作,“一带一路”合作伙伴不断增加,《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落地生效,为跨境电商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国际营销环境,也带来了巨大的市场需求。在中国持续推动“一带一路”倡议下,沿线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能力加强、贸易通关效率提升,为双方开展跨境电商合作带来便利。政策红利释放、跨境电商物流效率提升、通关程序简化、贸易便利化等新优势为跨境电商发展带来更多活力,推动我国与更多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跨境电商领域的经贸合作。“丝路电商”已成为拓展经贸合作的新亮点、助力“一带一路”合作的新引擎。

另一方面,全球数字治理成为各国关注焦点。全球跨境电商发展如火如荼,数字经济则是当前和未来全球经济的前沿领域,因此越来越多的经济体、国际贸易组织开始重视跨境电商和数字经济规则的制定,积极探索数据流动、数字税、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规则,争取在跨境电商和数字经济“大蛋糕”中获得更多利益。我国作为跨境电商发展的先锋,积极探索跨境电商国际规则构建,一方面不断完善国内法律体系,出台电子商务法、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与欧盟谈判《中欧全面投资协议》(CAI),积极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不断加强国际规则体系对接和国际经贸规则治理。各国围绕数字规则的竞争和博弈日益激烈,也凸显了达成基本兼顾各方利益、规则体系基本对接的全球数字治理体系的重要性。中国积极参与、建设、引领国际规则,尤其是在跨境电商领域形成制度创新和规则探索,对全球数字贸易发展具有借鉴意义,这也是中国制度型开放在跨境电商领域的重要体现。

蓝皮书说,我国跨境电商还存在着国际物流供应链、出口产品创新能力、跨境金融、出海企业合规运营、跨境电商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问题,面临外部压力激增与内部服务能力不匹配的双重挑战。更为重要的是,我国跨境电商规则体系尚未与欧美经贸治理体系接轨,成为制约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的最大问题。目前,全球正加速迈入以数字贸易为代表的数字经济时代,现有贸易规则制度与新型数字贸易方式的不适配问题突出,亟须整合和发挥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等开放平台和政策叠加优势,从规则制度等顶层设计方面,完善以跨境电商为代表的新型数字贸易政策制度和标准规则体系。

为此,蓝皮书提出以下六项建议:一是积极参与全球电子商务规则谈判和设计,主动参与和引领全球电子商务规则的谈判和制定,形成以电子商务为核心的数字贸易国际规则。二是推动跨境电商综试区与自贸区统筹发展,主动嫁接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利用自贸区先行先试等政策优势,加强跨境电商在投资、财税、金融、产业等领域的制度创新。三是完善跨境金融体系,提升跨境金融精准政策支持。四是提升数字平台治理水平,探索完善数字平台监管制度和治理体系,这对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由要素流动型开放向制度型开放转变意义重大。五是优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积极对标国际知识产权标准规范,提升跨境电商主体知识产权意识。六是完善数据跨境流动体系。构建数据跨境流动体系,是新时代数字贸易国际规则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建设的重要体现。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主办单位:中国贸易报社 |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元西桥中国贸易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