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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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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行业协会涨价 13家企业共被罚4.51亿元

来源:中国贸易报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在其官网发布多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陕西省水泥协会及13家当地水泥企业联合实施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共处罚款约4.51亿元。

2019年7月,根据举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陕西省水泥协会及涉案水泥企业正式立案调查。经查,2017年7月至2019年3月期间,包括陕西生态水泥在内的5家水泥品牌有关负责人,在陕西水泥协会组织或自发组织的行业会议、聚会和微信聊天等活动中,至少4次商议水泥产品的销售价格,并就统一上调水泥销售价格的时间和幅度达成一致,并通过统一时间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下游水泥客户发布涨价通知,实施相同或相近幅度的涨价行为。

“根据《反垄断法》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行业协会也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对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吊销执照。”中普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琪表示,串通行业协会签订垄断协议,严重排除、限制了市场的竞争,可能导致上下游企业链条紧张,导致更严重的供应矛盾产生,阻碍了行业长期发展。

最终,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案企业处以2018年销售额2%—3%不等的罚款,多家企业被罚金额在1000万元—4000万元之间,尧柏特种水泥被罚金额达到1.72亿元,成为当中金额最大的一笔罚款。陕西省水泥协会被罚50万元。

据了解,此前相关部门就对多地的水泥企业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过处罚。2021年1月,淄博当地多家水泥生产及经销企业因涉嫌垄断协议行为,被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2.28亿元的罚款,刷新了此前水泥行业反垄断罚款的纪录。

2021年1月初,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违反《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等为由,对四川当地6家水泥生产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累计罚款金额达到5931万元,四川省水泥协会也牵涉其中,并被处以50万元罚款。

2014年,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北方水泥有限公司、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三家水泥企业,也因协商约定水泥价格、实施价格垄断,被处以总额超1.14亿元的罚款。

王琪也提醒企业,在明知其行为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情况下,尽量主动开展工作以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有关部门在最后处罚时,会根据企业的更正情况,适当减轻处罚。(穆青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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