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对涉华热轧钢板发起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报
泰国商业部外贸厅发布公告称,应国内企业于2022年2月9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马来西亚的热轧钢板案件调查期间以保证金的形式对涉案产品征收现行税率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不超过1年。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15日内申领调查问卷参与调查,30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2011年8月12日,泰国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决定对中国和马来西亚的涉案产品基于CIF价分别征收30.91%和23.57%至42.51%的反倾销税。2016年6月23日,泰国对原产于中国和马来西亚的热轧钢板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7年6月23日,泰国对该案作出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和马来西亚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维持原审税率不变,有效期至2022年6月22日。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