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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7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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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裁

来源:中国贸易报  

1.会议讨论内容

会议普遍认可审裁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争议解决方式的作用,特别是在很多国家的国内案件中,尤其以建筑工程案件为典型,寻求快速解决,而不是需要特别准确地解决争议的情况下,审裁得到了大多数当事人的认可。在采用审裁的这些法域,相关领域的争端数量确实减少了,对审裁存在现实需求。审裁现在不仅在普通法国家,在一些大陆法国家也有成功推广,能够达到比较快速安全地支付款项、快速解决问题的效果。与会专家建议今后审裁的工作应该基于用户需求、行业需求和企业需求予以推进。

审裁是一种可以高效地解决长期合同争议的工具和机制,但在很多国家,审裁只限于国内案件,而且主要针对建筑行业的争议,需要进一步探索审裁在国际上的应用和在不同行业,比如高科技行业的应用。大部分意见同意审裁可以与技术争议解决结合在一起。

2.贸仲的实践与观点

贸仲为建筑工程争议解决引入的专家评审机制,事实上也是对审裁制度的探索和实践。2021年,贸仲首例适用《建设工程争议评审规则》的案件得到成功解决,该案涉及总投资百亿以上的PPP项目的工程进度款的付款争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采取合同约定的争议评审方式解决,并共同协商适用贸仲《建设工程争议评审规则》。双方从贸仲《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专家名册》中指定评审专家,组成评审组。该案从当事方申请贸仲提供协助服务到评审组最终出具评审意见,仅用时28天,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今年初,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发布的国际分包合同系列示范文本中亦将争议评审纳入争议解决框架,约定提交贸仲解决,有利于促进审裁制度在我国涉外工程项目中的应用。

审裁在建设工程争议解决中的作用受到普遍认可,关于该制度是否应扩大适用范围以适用于其他类型的商业纠纷,依据现有实践经验来看,审裁制度除适用于目前的建设工程争议外,还可考虑适用于其他周期长而需要迅速解决过程中的争议以推进项目或合作正常进行的纠纷类型,如长期合作项目、天然气或煤等大宗商品的长期供应协议等。

审裁的结果应当具有何种效力,也是国际上尚未统一的问题。有的国家通过立法确定其效力。我国尚无相关立法,目前仅有仲裁机构的规则进行规定,如贸仲的《建设工程争议评审规则》即规定,评审意见效力的默认模式是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无异议评审意见才产生约束力,同时允许当事人对评审意见的效力进行约定,评审意见依约定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审裁结果的效力,对这种争议解决机制的适用和发展影响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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