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子二手车被人人车起诉 法院判赔300万元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穆青风
人人车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起诉被告车好多旧机动车经纪(北京)有限公司(瓜子二手车)和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案历时两年,近日迎来终审。二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判令瓜子二手车母公司车好多公司赔偿人人车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诉讼支出共计300万元。
2017年11月,二手车电商之间的营销战打得不可开交之时,人人车以涉嫌不正当竞争为由,一纸诉状将车好多公司告到了法院。人人车称,车好多公司下的瓜子网在其官网、微信、手机APP及其他各大网络平台广告中,宣传其“遥遥领先”“全国领先”“每天超过百万人浏览”,使得不明真相的交易者认为瓜子网就是市场第一名、只有瓜子网一家独大,而其他平台远远不如瓜子网。这一行为严重损害了人人车的竞争优势,给人人车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瓜子网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亿元。
关于二手车电商交易量问题,有行业人士表示,目前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等权威机构均没有针对C2C模式下二手车交易量进行过统计,二手车电商平台对外公布的流量数据大多都兑了水,至于真实交易数据恐怕只有平台自己知道。
聚盈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勇向记者介绍说,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根据《广告法》,广告中也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进行宣传。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车好多公司实施了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对作为主要竞争者的人人车公司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已经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及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搜狐公司系空间服务提供者,在收到通知后立即删除了涉案广告,并且披露了上传涉案广告的网络用户信息,故搜狐公司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车好多公司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车好多公司的上诉理由不成立,对其上诉请求不予支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