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史册
来源:中国贸易报
2021年,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最值得一提的莫过于“一个纲要”。今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提纲挈领地对未来十五年的知识产权建设提出了总体要求,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五个方面的能力水平。笔者尝试将这五个关键词对应的英文单词的首字母进行串联,取创造(Creation)的C,管理(Administration and Management )的A和M,保护(Protection)的P,运用(Use)的U和服务(Service)的S,组成了CAMPUS一词,用这样一个英文词进行概括。C开头,彰显了知识产权创造的基础地位;使用A和M,凸显了知识产权行政管理(Administration)和行业企业管理(Management)的重要性;P保护和U运用的功能毋庸置疑;而S代表的“服务”能力建设是今年纲要新提出的,2008年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仅提出了“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四个方面的能力建设。
这一年,诸多知识产权大事件的发生和影响,都具有载入知识产权史册的意义。宏观来看,新《专利法》正式施行。相伴而来的是,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即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在我国初步建立;中国(上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批成立;中国6G专利申请量全球第一;2021年中国企业PCT国际专利申请Top100出炉,华为登顶。
在专利领域,典型事件如OPPO与夏普签订专利许可协议,结束全球诉讼,彰显OPPO知识产权的价值;宁德时代诉塔菲尔专利侵权案一审判决,宁德时代获赔2330万余元;“科创板专利第一案”二审终审裁定,准许台达电子在二审中撤回对光峰科技专利侵权诉讼的起诉,随后光峰科技对台达电子提起了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诉讼。可见,近年来在专利维权保护和恶意诉讼应对方面,中国大陆企业愈发显得自信与从容。
在商标领域,热点事件如“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商标维权事件,郑渊洁维权童话大王等商标事件,华为“鸿蒙”商标被驳回事件。极具专业度的注册商标维权问题逐渐进入公众视野,但商标使用须有边界,“以打促谈”获利的商标维权更无法再逍遥。
在著作权领域,备受关注的事件如《五环之歌》侵权案二审判决、人人影视字幕组侵权案、“小黄人”卡通形象著作权纠纷案。随着我国知识产权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大众愈发重视著作权的保护,软的文化创意保护成为知识产权维权的另一高地。
在反不正当竞争领域,进入热搜的事件如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垄断行为作出处以182.28亿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公牛集团因垄断行为被行政处罚2.95亿元;京东因违反《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被罚70万元。今年以来,《反垄断法》对准互联网大厂,互联网已不再是大厂肆意垄断的法外之地,企业在资本扩张的同时,更应在合法合规的边界内经营壮大。
随着科创板申报上市企业越来越多,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和恶意诉讼的斗争也越来越多。2021年是斗争激烈的一年,却必然不是最为激烈的一年。未来,在知识产权春天已然到来的背景下,此类争议数量将更多、类型也将更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