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贸易报社

第A6版:法律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A6版            法律
 
今日关注

2021年12月21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浅谈美国专利申请中的分案和继续申请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马景辉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技术进步,人们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许多企业除了在国内申请大量专利,还尝试在其他国家也获得专利保护。美国作为目前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国家,也是许多企业申请海外专利的主要国家之一。了解和掌握美国专利申请的知识,有助于企业和专利代理师更好地规划专利申请策略。

美国专利法对分案申请作了规定,如果一个申请中包含两个或更多个独立或有显著区别的发明,审查员可以要求该申请限制到其中一个发明,其余发明可以作为分案申请的主题。

在美国专利审查手册中,对分案申请进行了详细的解释。美国分案申请通常是审查员对原申请发出限制要求的结果。例如,对于原申请,审查员可以发出通知书,要求申请人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对原申请中的权利要求进行限制和选择。申请人可以选择一组权利要求继续进行审查,其余的权利要求被删除或撤回。对于删除或撤回的权利要求,申请人可以提交分案申请。

也就是说,在专利法框架下,基本上不存在申请人主动提出分案的情况。申请人只能基于审查员对原申请发出的限制要求提交分案申请,并且分案申请的主题限于原申请中被删除或撤回的主题。

此外,法律还对继续申请进行了解释。继续申请是基于待决的原申请中公开的一项或多项发明的申请。在继续申请中,不能增加未在原申请中公开的主题内容。

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同上面的分案申请相比,对于继续申请中的主题的要求更加宽松。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可以更加灵活的运用继续申请,出于多种目的提出继续申请。

例如,经过原申请的审查过程中的检索以及与审查员的沟通,申请人可以更准确地评估原申请中公开的技术内容相对于审查员同意授权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是否合适。如果判断原申请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过小,而实际上可以获得更大的保护范围。那么可以修改权利要求,在继续申请中追求更大的保护范围。同理,如果经过上述评估,认为可以在不同于原申请的另一个保护范围内(允许有一部分重叠)获得授权,也可以提出继续申请以追求该保护范围。

那么什么情况下应该提交分案申请?什么情况下应该提交继续申请呢?

首先,如果原申请在审查阶段收到了限制及选择通知书,并且希望基于删除和/或撤回的权利要求提起新的申请,那么可以选择提交分案申请的方式。

其次,如果基于原申请中经过审查员检索的权利要求(包含进一步修改)提起新的申请,那么可以选择提交继续申请的方式。

最后,如果新的申请的权利要求是未在原申请的权利要求中出现过的主题,申请人有时很难判定新的权利要求到底是不是独立的或有显著区别的。这种情况下,建议按照继续申请的方式进行递交。

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发达的经济体,上述方式后续申请的形成固然有其历史原因,但是也应该看出其非常重视对美国国内技术的专利保护。虽然其他国家的申请人也可以在美国申请专利,但是肯定是美国申请人最熟悉自家的法律规定,可以更加灵活地根据本国的特殊规则建立起专利保护网。

目前有人认为,中国专利法规中对于分案申请的要求过于宽松,希望严格限制分案申请,例如仅限于原申请因为不具备单一性而删除的权利要求。我们认为这种要求太过苛刻,不适于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发展水平。专利法规的直接目的是规范专利行为,根本目的是通过专利制度促进技术进步,保护企业尤其是中国企业的技术竞争力以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从专利申请量来说,我国已经是专利大国。但是,受限于历史因素和经济发展水平,我国专利申请的质量还有待提高。提供一个相对宽松的分案要求,有利于我国申请人利用分案申请弥补原申请的某些缺陷,更好地契合市售专利产品,应对国内外竞争对手的挑战。在美国那样发达的经济体中,尚且保留了许多特殊的规定,以培育和发展技术,确保美国科技在世界的领先地位。中国现阶段作为追赶者,更应该利用好专利制度,对技术进步加强保护,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来源: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主办单位:中国贸易报社 |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元西桥中国贸易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