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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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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美团或遭反垄断罚款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钱颜

8月30日,美团在其发布的业绩公告“或然事项”中称,2021年4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公司展开相关调查。当前,相关调查仍在进行。公司于现阶段无法预测相关调查的情况或结果,公司可能会被要求改变其商业惯例及或被处以高额罚款。

此次遭到市场监管总局调查,如果确认违法,美团会被罚款多少?北京凯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莹告诉《中国贸易报》记者,根据《反垄断法》,对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经营者,应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例如今年年初的阿里巴巴反垄断案中,监管部门综合考虑阿里巴巴集团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对其处以2019年销售额4%的罚款。有报告指出,预计美团的行政处罚款区间为40亿至120亿元人民币。至于美团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则需要按照《反垄断法》规定来判断,一般会根据平台的市场份额,市场进入门槛、以及经营者对平台的依赖程度等进行考量。

此次事件还未尘埃落定,美团又牵涉到另一事件中。8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称,共享消费领域价格涨势得到有效遏制,并对美团收购摩拜未依法申报开展调查工作。张莹表示,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美团因收购摩拜未依法申报而被调查,会对美团的品牌造成一定影响。

此次遭遇反垄断调查,也不是美团第一次遇到相关问题:2017年6月,浙江金华市就对美团强迫商家签订合作承诺书行为,进行了52.6万元的处罚;2018年5月,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市场监管局认定美团构成不正当竞争罚款7万元;2020年4月,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对美团郑重提出交涉意见:美团外卖向餐饮企业收取的高额外卖佣金,已超过餐饮企业承受极限;疫情期间,美团外卖依旧坚持采取排除公平竞争的独家条款,极大挑战了法律的威严和餐企的感情底线。2021年2月,浙江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美团向商户推送了部分诋毁饿了么平台的信息以及要求“二选一”独家合作构成不正当竞争,判美团向饿了么赔偿100万元;2021年4月,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美团存在明显不正当竞争行为,判美团向饿了么赔偿经济损失35.2万元。

美团点评CEO王兴表示,最近政府对于互联网行业推出了一系列的监管措施,覆盖了反垄断、数据安全以及社区团购等诸多方面。

日前,习近平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时强调,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要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战略高度出发,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

“在互联网行业实现竞争与创新的双赢,对于反垄断执法来讲是一个挑战。平台企业乃至互联网行业的创新驱动、动态竞争、网络效应等特点,既不能影响反垄断法的适用,更不能成为挑战反垄断法适用的借口。”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时建中表示,就我国而言,对互联网行业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目的是维护竞争、鼓励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并不是放任互联网行业的不正当竞争和限制竞争。更何况,《反垄断法》已经为创新提供了应有的法律空间,平台企业也应用更高质量的创新来证明自己的价值,践行社会责任,提高核心竞争力,让老百姓进一步享受到科技进步、产业变革带来的实实在在的红利。

“《反垄断法》的目标就是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企业和资本尤其是大企业和大资本,应该做市场秩序的维护者。企业越大,对市场的影响越大。大企业和大资本更应积极履行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并将贯穿企业经营和资本扩张的始终。如果企业和资本的行为影响到市场竞争秩序,国家有义务采取相关法律措施,以维护市场秩序。”时建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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