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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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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定价机制或成“全球控温”关键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连俊雅 魏庆

目前,各国已经陆续启动新冠肺炎疫情后经济恢复刺激计划。然而,联合国相关研究显示,传统经济刺激方案将快速增加二氧化碳排放水平,令全球无法实现《巴黎协定》确定的将全球平均气温较前工业化时期上升幅度控制在2℃以内,并努力将温度上升幅度限制在1.5℃以内的目标。因此,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行动需要新的动力。

碳定价是促使所有碳排放主体减排的最佳动力

早在2015年,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主席、法国前总理洛朗·法比尤斯就表示,碳定价是实现“全球控温”目标的关键。2021年4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联合向二十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准备的《税收政策和气候变化》报告开宗明义指出,根据目前各国的承诺和相关政策,全球将无法实现2015年《巴黎协定》确立的温控目标。该报告认为,碳定价是帮助世界达成《巴黎协定》温控目标一项“必不可缺且最具成本效益”的工具。该报告详细描述了碳定价在温控上的多重优势,不仅能够有效推动企业和最终消费者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使用绿色能源,也将推动私营机构增加对清洁技术的投资,还具有超越其他刺激手段的灵活性和长效性,能够有效提升政府收入。

首次将碳定价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手段之一

2021年7月10日,在意大利威尼斯举行的二十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发布公报支持碳定价,并将“利用碳定价机制和激励措施”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一系列广泛手段”之一。这是二十国集团财长首次在公报中表达对碳定价的支持,在推动这一曾经富有争议的想法和协调各国碳减排政策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对于碳排放征税问题,二十国集团成员间长期以来存在分歧,尤其是美国一直持反对态度。美国前总统唐纳德·特朗普政府在过去4年间一直反对在此类公报中将气候变化列为全球增长的下行风险,并迅速退出了《巴黎协定》。然而,美国总统拜登在今年1月上任伊始就宣布美国重返《巴黎协定》,并制定了雄心勃勃的碳减排目标以及清洁能源和交通投资计划。此次公报中首次使用“碳定价”一词,标志着拜登政府在碳定价上采取与特朗普政府不同的态度。

欧盟正式推出与碳定价配套的碳边境税调整机制立法提案

紧跟二十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发布公报其后欧盟就宣布将对来自高碳排放国家的货物征收碳边境税,以解决碳定价可能带来的“碳泄漏”问题。中国、美国及欧盟是世界三大经济体,也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欧盟在2019年12月颁布的《欧洲绿色协议》中提出了雄心勃勃的碳减排目标,宣布于2050年前实现碳中和。早在2005年,欧盟就着手建立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是欧盟最主要减排政策工具,覆盖了电力、工业、航空等部门的排放,约占欧盟温室气体排放量的40%。目前,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已日趋完善,在全球三大经济体中处于领先地位。

欧盟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对碳排放进行定价,欧盟境内企业需要为每吨碳排放支付大约50欧元。随着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进入第四阶段,由于处于欧盟外的企业不必支付这笔费用,引发欧盟境内企业关于其竞争力和碳泄漏的担忧。“碳泄漏”指如电力、钢铁和水泥等高碳产品的生产可能会考虑碳排放成本从欧盟国家转移到其他排放政策不太严格的国家。为解决这一困境,欧盟在《欧洲绿色协议》中提出制定“碳边境调节机制”,即根据欧盟进口商品的碳含量对其进行价格调整、减少欧盟境内外企业在碳排放成本上的不对称,以保护欧盟企业的竞争力、避免碳泄漏并激励贸易伙伴采取更强有力的减排措施。为推进碳边境税调整机制,欧盟已于2020年进行了公众咨询,并开展了初步影响评估。2021年7月14日,欧盟正式推出“Fit for 55”立法提案,公布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设计草案,启动立法进程。如果提案获得欧洲议会通过,将于2023年实施,先有3年过渡期,挑选钢铁、水泥、铝等高污染重工业征收碳边境税,到2026年,则全面实施,纳入更多产业。

碳边境税将是各国今后在利用碳定价应对气候变化中面临的重要问题,也是国际关系中难以避免的话题。在2020年12月公布的“欧盟—美国全球变化新议程”愿景中,欧盟敦促美国在碳交易、碳定价和碳税方面密切合作,借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为“建立全球模板”。拜登也倾向于支持在美国边境向未能履行气候和环境义务的国家收取类似的“碳调节费”,但在相关政策上还有很多准备工作要做。

碳定价、碳边境税对中国企业的影响

根据联合国统计,全球已有126个国家和地区宣布将在2050年前后实现碳中和目标,全球已建成碳交易系统24个,22个国家和地区正在考虑或积极开发碳交易系统,建立碳市场已经成为全球潮流。然而,碳边境税可能会成为另一个贸易壁垒。作为世界主要三大经济体和碳排放主要来源的中美欧推动形成全球性碳定价机制意义重大。

中国于2021年7月16日在上海正式启动全国性碳排放权交易。中国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将有利于中国与美欧之间的碳边境税对话和推动全球性碳定价机制的形成。中国的碳排放权交易初期主要包括电力板块,首笔碳交易价格每吨约为52.78元,与欧盟的每吨50欧元价格相差较大。中国对欧出口将受到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较大影响。因此,中国企业应积极评估碳定价和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产生的影响并采取应对措施。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产品出口国,也是欧盟最大的贸易伙伴。中国对欧出口贸易中,机电产品、纺织品、金属制品和化学品的贸易强度较高且均被列入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碳泄漏清单,但由于其价值链较为复杂,初期被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覆盖的可能性不高。钢铁、水泥、铝等行业具有良好的数据基础且价值链相对简单,则很有可能被首批纳入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Kuusi等学者评估发现,当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覆盖14个制造业部门且在每吨25欧元的碳边境调节税率下,中国的出口价值损失在6.8%至11.6%。

为此,中国应就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设计中的关键问题,如实施时间、覆盖范围、相关产品碳排放强度基准值、中国企业已承担的碳减排成本评估等与欧盟开展持续对话,并建立长效沟通机制。中国还应从国内政策设计入手采取可行的应对措施,如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覆盖范围,尽快纳入钢铁、水泥、电解铝等部门并通过设立较严格的排放上限、降低免费配额分配比例、引入拍卖等方式,确保碳价维持在相对较高的水平以减少出口损失。中国应制定并完善相关行业的碳排放核算指南,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碳排放监测、报告和核查制度及碳信息披露制度,使中国企业掌握准确可靠的碳排放数据。此外,中国企业应积极采用低碳创新技术,如绿色氢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

(连俊雅为北京理工大学国际争端预防和解决研究院研究员、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魏庆为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法律合作处处长、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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