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获免征进口关税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进口税收支持政策。
《通知》明确了免征进口关税的几种情况,包括: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的逻辑电路、存储器生产企业,以及线宽小于0.25微米的特色工艺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净化室专用建筑材料、配套系统和集成电路生产设备零配件等。
此外,免征进口关税的情况还包括集成电路产业的关键原材料、零配件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集成电路用光刻胶、掩模版、8英寸及以上硅片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净化室专用建筑材料、配套系统和生产设备零配件。
《通知》明确,根据国内产业发展、技术进步等情况,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通知》第一条中的特色工艺类型和关键原材料、零配件类型适时调整。 (毛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