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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9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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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经济发展需求完善数据保护体系

来源:中国贸易报  

随着信息时代向数据时代的转变,数字发展建设成为关键,在此过程中如何保障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与合规,成为各行各业必须直面的关键问题。去年7月,《数据安全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数据安全已成为网络安全乃至国家安全法制体系中的核心内容之一。

长期关注数字经济发展的全国人大代表、苏宁集团董事长张近东表示,安全高效的公共数据共享管理,不只是和数据打交道,更涉及多方利益群体的共同参与。界定清楚的数据资源共享属性,是进行精确数据管理的必要手段。建议将数据属性分为普遍共享、限制共享、不共享等类型。数据平台的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等,向需求方提供相应的数据共享权限。

“当前数据主要受到《网络安全法》第42条的匿名化限制,数据共享难以实现,企业对此非常谨慎,数据流动因此总体受限。”全国政协委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石文先建议,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数据不动价值动”,来解决以上困境。他倡议大力发展新兴隐私保护技术,包括密码学隐私、人工智能隐私、可信硬件隐私、差分隐私等。通过算法或者硬件设计,提取大数据中有效信息的同时,避免对具体个人信息的识别和抓取,实现数据价值的分享,而非直接的个人信息分享。同样重要的是,加快推动国内隐私保护标准的制定,提高国际标准制定的参与度,使得技术发展有标可依,有则可循。

在智能汽车等行业领域,数据安全问题也受到广泛关注。“国内智能汽车产业已进入快速发展期,将对传统汽车产业生态带来重大变革。智能汽车和平台已不仅仅是用以代步的交通工具,将可能成为类似于手机的移动智能交互终端、智能生活平台。”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信息安全行业协会会长谈剑锋表示,尽快完善和落实智能汽车软件供应链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产业安全、健康稳定发展。从软件供应链着手,做好软件代码安全审核和规范,在符合国际规范的前提下,完善相关行业监管法规,要求代码透明,要求各类软件都要通过安全检测,尽可能减少软件漏洞和木马病毒,确保产业安全、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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