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时代《反垄断法》需加快完善步伐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近日,数字经济研究联盟第三十一次会议暨《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解读和反垄断法修改研讨会召开。研讨会聚焦当前平台经济领域备受关注的反垄断问题,围绕《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对反垄断法的修改、平台经济的未来发展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李青表示,《指南》不仅仅针对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还具有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作用。
中国世贸组织研究会竞争政策与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尚明表示,《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同样适用于平台经济,当前我国平台竞争规则面临着非常多的问题,需要不断结合新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新的解决方案。
海南大学副校长叶光亮表示,在《指南》基础上,数字经济时代《反垄断法》在修订当中,在三个方面应进一步完善。一是反垄断法政策目标要突出反垄断法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职能属性。反垄断法的重要任务是对市场竞争秩序加以保护,而行业内生发展不是反垄断法所承担的直接政策目标。二是关注企业垄断行为的组合性。企业行为的垄断属性具有复杂性,对反垄断评估分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充分发现潜在的垄断行为进行监管。三是要拓展反垄断执法渠道。数字经济时代企业垄断的手段具有高效性和隐蔽性,给反垄断执法机构带来极大挑战。应重视反垄断民事诉讼,依托市场主体力量对反垄断行政执法做出补充。 (穆青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