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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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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管制法出台更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来源:中国贸易报  

历经三次审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了出口管制法,这部法律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出口管制法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管制清单上的敏感材料和技术的出口来保护中国的国家安全。这项法律将适用于所有在华企业,包括外资企业。

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鑫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出口管制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等措施的条款最为关键。法律规定,任何国家或者地区滥用出口管制措施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中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地区对等采取措施。

“这条规定对美国经常战略性地对其他国家采取出口管制和许可证措施起到很好的反击作用。”赵鑫说。

出口管制法明确了域外管辖效力,若境外的组织和个人违反了本法规定或危害了国家安全和利益,将依照追究责任。同时,还对向境外提供出口管制信息行为进行了规范。新法规定,境内的组织和个人向境外提供出口管制相关信息,应当依法进行;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不得提供。

“对于内资企业、跨国企业而言,特别是银行等金融机构,需要特别关注提供出口管制信息规定。一方面,本条作为禁止性合规义务,对企业在信息传输、尤其是在配合境外司法执法行动过程中的信息调取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另一方面,这也为他们在面对境外公权力部门时提出合理抗辩提供了新的依据。”大成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中美律师、福特汽车公司前亚太合规总监陈立彤表示。在实践中,我们曾遇到过中资或外资跨国银行金融机构收到美国执法部门、司法机构的传票、调查令,要求配合调取、上交特定客户的交易转账信息,用于美国出口管制领域的执法调查。新法的上述规定,可以作为拒绝提供部分信息或全部信息的抗辩基础。

赵鑫强调,新法还明确了我国也将采用“黑名单”制度。与美国出口管制领域的限制手段相类似,违反新法规定的实体或个人,将被列入禁止与之交易的黑名单。若有违反,最高可以处以500万元人民币罚款,以及吊销相关管制物项出口经营资格,若有犯罪行为的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法律还对出口管制清单、临时管制和全面管制,出口经营资格和出口许可制度,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管理等作了详细规定。

陈立彤说,新法出台弥补了我国在出口管制领域的一块短板,但作为框架性的文件,相关规定有待后续出台的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从出台的时机背景以及内容来看,新法的针对性很强,其中也看到了很多美国《出口管制条例》的“影子”。对于跨国企业、与中国存在经贸往来的境外企业而言,将来在出口管制合规领域不仅仅需要关注美国的《出口管制条例》,更需要做好准备拿出同等的精力做好中国法下的合规。(钱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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