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林发声明指森马侵权:擅自使用“少林功夫”商标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9月1日,河南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森马“Semir国潮跨界合作-国潮少林功夫森马”系列服装,将“少林功夫”用于服装标签及商品名称,“此行为既未事先书面向我司及少林寺提出意向,也未获得少林寺及我司的授权”。
当晚,从少林寺得到的最新消息是,森马公司尚未对声明进行回应。记者也注意到,森马网络销售平台仍在销售含有“少林功夫”字样的相关服装产品。
河南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嵩山少林寺唯一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其在声明中称,其积极准备与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同时,发现森马公司已主动将相关线上平台的侵权服装下架。为使问题得到良好彻底解决,其主动、善意联系森马公司,“但森马公司将我司通知函退回并拒绝与我司沟通,并发现森马公司仍坚持己见,重新将上述侵权服装在各平台网店和实体店上架销售”。
该公司称,中国嵩山少林寺是注册商标“少林功夫”在服装类商品上的所有权人,森马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将“少林功夫”商标使用于自己公司的服装商品及广告宣传上,已经构成对少林寺知识产权的侵犯。
该公司表示,森马公司设计并生产、销售上述所谓“森马×少林功夫”联名款服装的行为,易使消费者误认为上述服装商品是少林寺授权联名产品或者与少林寺及相关合作单位存在特定联系,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河南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展开相关法律行动,并将视受影响状况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