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中国服务”在全球价值链地位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王曼
国务院日前下发《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原则同意商务部提出的《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同意在北京、天津、上海等28个省、市(区域)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这是国务院第三次批复试点地区,和之前相比,这次试点名单多了11个城市,包括大连、厦门、青岛、合肥、石家庄、长春、济南、贵阳、昆明、西安、乌鲁木齐等。全面深化试点期限为3年。
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挑战,我国及时推动出台一系列稳定服务贸易的政策措施并狠抓落实,大力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上半年我国服务贸易规模下降,总体呈现趋稳态势,贸易逆差减少。据商务部数据,今年1-6月,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22272.8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下降14.7%。其中,出口9127.9亿元,下降2.2%;进口13144.9亿元,下降21.7%。
同时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占比有所提高。今年1-6月,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出口金额增长9.2%,占服务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43.7%,提升9.6个百分点。出口增长较快的领域是知识产权使用费、保险服务、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口增长较快的领域是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分析人士指出,今年上半年,我国货物贸易受疫情影响较大,但在服贸试点带动下,我国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逆势上扬,在稳外贸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打造服务贸易发展高地,提升“中国服务”在全球价值链地位,充分发挥服务贸易对稳外贸稳外资的支撑作用,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培育和提升开放型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总体方案》提出全面探索完善管理体制、全面探索扩大对外开放、全面探索提升便利水平、全面探索创新发展模式、全面探索健全促进体系等试点任务。
在全面探索完善管理体制方面,从强化顶层设计、优化行业管理、强化制度支撑、推进联动协作等方面,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努力形成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一致、统筹更加有力、服务更加到位的服务行业与贸易管理体制。
在全面探索扩大对外开放方面,坚持要素型开放与制度型开放相结合、开放与监管相协调、准入前与准入后相衔接,从制度层面和重点领域持续发力,提升开放水平。一是有序拓展开放领域。对标国际高标准,在充分竞争、有限竞争类重点服务领域和自然垄断类服务领域的竞争环节,分别以全面取消、大幅放宽、有序放开为原则,推动取消或放宽对服务贸的限制措施。二是探索制度开放路径。在试点地区重点围绕新兴服务业开放进行压力测试,推动有序放宽或取消相关限制措施。在重点服务领域率先探索适应新形势新需要的风险防范机制。三是提升开放发展成效。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在推动现代服务业开放发展上走在前列。
在全面探索提升便利水平方面,构建有利于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积极促进资金、技术、人员、货物等要素跨境流动。主要从推进技术流动便利化、资金流动便利化、人员流动便利化、推动数字营商环境便利化方面努力。
在全面探索创新发展模式方面,拓展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数字贸易,完善数字贸易政策,优化数字贸易包容审慎监管,探索数字贸易管理和促进制度。推进数字技术对产业链价值链的协同与整合,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促进制造业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通过服务外包等方式融入全球价值链。
在全面探索健全促进体系方面,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重点,深化服务贸易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建立政府市场高效协同、国内国外有机联动的服务贸易促进体系,支持和引导广大企业面向全球配置资源、拓展市场。强化促进平台,继续推进试点地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区域性公共服务平台,提高服务效率。打造“中国服务”国家品牌,拓展贸易、投融资、生产、服务网络,创新对外投资方式,推动中国技术、中国标准、中国服务走出去。
专家表示,随着试点进一步扩围以及全面深化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推进,试点地区将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斩获更多突破,为我国在服务贸易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先行先试、积累经验,有利于带动全国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不断培育“中国服务”核心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