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促会第四期经贸预警情况分析会举行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记者 陈璐)“最近,不少国内外贸易救济调查有了新进展。在拉美地区,厄瓜多尔对华瓷砖保障措施调查以无措施结案,巴西对华铝制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相关抽样企业应在30天内通过巴西贸易保护局电子系统提交答卷。欧盟正制定新的数字服务法规,将加入遏制假冒及其他非法产品销售的新措施,最终版本将于年底前公布。此外,中国对原产于美国的聚苯醚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在近日举办的第四期经贸预警情况分析会上,中国贸促会法律部相关负责人对近期经贸摩擦重点事件进行了全方位分析。
由于贸易保护主义盛行,为对重点国家的贸易摩擦风险进行预测与应对,贸促会经贸预警情况分析会邀请专家为企业答疑解惑,吸引众多企业参与。
北京市瑞银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杨麟对近日我国商务部公布的正丙醇反倾销案件进行了分析。
4月6日,美国新法规《关于反补贴利益及专向性认定的修订》生效。对此,北京市瑞银律师事务所律师侯颖强调,上述法规主要有两点变化:一是新增了第351条502款c段,从法律意义上对专向性进行定义,从国际上购买或者向国际销售的企业都可以构成受到汇率补贴的一个受益方。二是增加了第351条528款,对补贴利益的修改,从三个方面进行规定,包括被调查国在一段时间内必须存在汇率低估的情形,汇率低估应该是由政府行为导致的而非由正常市场变动引发的,以及利益确定和计算的方式,即通过名义双边汇率和实际有效汇率之间进行对比,差额为企业所获得的补贴额。
“上述法规生效后,美国共发起两起涉及汇率低估问题的‘双反’案件,分别是6月23日对越南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发起‘双反’立案,7月17日对华扎口丝产品进行‘双反’立案。”侯颖指出,在新法规出台之前,美国对汇率低估已经发起过4起调查,其中一起对华案件,美国商务部在立案通知中提到,由于申请人证据不足,未进行调查。但该法规的出台,实则为计算“汇率低估”项目补贴利益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指引,也降低了该项目调查的申请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