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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7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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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博主被指抄袭李子柒视频引发热议

跨国知产维权 律师这样支招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张伟伦

近段时期,越南博主被指抄袭中国网红李子柒事件在国内外舆论发酵,尤其本案件还涉及跨国维权问题,更是引起了法律界人士对有关知识产权话题的热议。事件中,四川“90后”女孩儿李子柒打造的“中国式田园生活”系列视频以展现中华传统美食为主,同时穿插了许多中国特色的工艺艺术,这不仅引来中国人的围观,还在国外媒体上走红。随后,一越南美食博主也发表了同样题材的视频,被指无论其拍摄内容、镜头语言、叙事节奏,还是主人公的发型、穿着、厨房摆设等都与李子柒的视频如出一辙。对于该事件,有关专业律师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事件中的知识产权认定和维权是一项较复杂的工作,同时也涉及有关国际公约和多双边协议,在维权中需要专业律师在进行综合评估后给出设计方案。

如何认定侵权?

“作品”的法律定义是衡量人的智力活动成果能否成为作品,以及能否成为著作权法保护对象的法律标准。按照《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其特征有三:须为创造性智力成果(劳动本身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能够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须为能被客观感知的外在表达),须具有独创性。

“显然李子柒团队拍摄的视频是具有‘作品’特征的。”中国贸促会海外法律顾问、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正志律师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严格意义上讲可以归属为类电作品。

王正志结合多年从业经验告诉记者,在认定侵权时,首先要重视权利产生的时间,这是因为影视作品创作完成的时间和上传刊播的时间往往是不一致的。而《著作权法》规定,作品的著作权一旦完成就产生了,作者享有著作权的时间是在作品完成之时生效。因此,必要时,李子柒团队可以提供相应的在时间上的证据,例如完成作品时电脑上的记录等其他有效证据。

“在司法实践中,‘实质性相似加接触’的基本原则是判定著作权侵权的关键。”王正志表示,“实质性相似”主要是指作品中独创性表达的相似,并非其体现的思想和情感,这需要一个专业性、综合性比对。“接触”是指作品权利人有证据表明被告具备接触原作品的机会或者已实际接触了原作品,简言之就是被告是否有机会看到原作品。李子柒的视频作品在国外网站上发布,任何拥有网络的人都有看到的可能。

因此,按照律师的解读不难看出,越南博主在视频中表达乡村生活悠然恬静的思想主题等内容不属于侵权。而相似的表达方式和背景音乐等则可能被认定为侵权。

如何更好维权?

如果确实能够认定越南博主存在侵权,李子柒团队又该如何维权呢?对于该问题,或许有人认为两者分属两国,有一定维权难度。

王正志告诉记者,这首先取决于当事人想要实现的目标。如果当事人(例如本案中李子柒团队)只是想停止侵权,那么成本低、效率高的最行之有效途径就是采取非诉方式,即向视频传播的平台进行投诉,要求侵权视频下架等。

如果当事人希望通过诉讼方式维权(当然要综合考虑诉讼成本和索赔金额等因素),则可以采取两种途径。一是可以诉诸国际公约或多双边协定。例如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中国和越南同为该国际公约的缔约国。按照该公约约定,任何一成员国公民的作者,或者在任何一成员国首次发表其作品的作者,其作品在其他成员国应受到保护,此种保护应与各国给予本国国民的作品的保护相同。除此之外,中国与东盟签订的一系列有关知识产权争端解决的协定与文件,也可作为依据。二是可以利用越南本国的法律在越南当地进行起诉。

“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中国企业在遇到该问题时一定要找专业的律师团队。”王正志向记者提示,很多中国企业在跨国境诉讼时常常为了节约成本而直接找当地律师,但是效果欠佳。最佳的方法是首先联系中国在该领域上专业的律师团队,然后由律师团队从业务经验和专业角度出发联系该国当地律师,最终给出可行的维权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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