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物资如何实现优质高效出口
来源:中国贸易报
当前,海外疫情肆虐,中国防疫物资大量出海,却意外遭遇纷争。防疫物资如何优质高效出口是很多企业关心的问题。在日前举办的关务热点讲座上,重庆海关法综处科长吴晓放介绍了三种类型企业该如何分别做好出口前准备。
出口前准备是指包括收集需求、组织货源、整理资料、交易磋商、签订合同、准备申报等出口事前工作。
吴晓放说:“外贸型企业在做出口贸易组织货源时,需要进行甄别或者可能需要向外方提供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旨在证明该产品在中国国内为合法企业生产并获准上市。一是确保货源合法合规、质量安全可靠。二是满足进口国要求,以贸易企业自身要求和国外进口商或者目的国家的要求为准。具体需要关注的资质和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企业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产品说明书、产品批次、产品质量安全书或合格证、产品样品图片及外包装图片、国外准入的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材料(如CE证书等)。”吴晓放强调,关于营业执照,需要其经营范围有相关经营内容。经营范围不特指贸易公司需要有医疗器械经营资质,而是指出口产品的货源要有合法来源,比如从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资质的医药销售公司采购,从具有出口医疗器械资质的生产厂家采购等。
“对生产型企业来说,生产非医用防控物资,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可自行直接出口。出口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物资,一般进口商会要求生产企业提供相关材料以证明该商品为合法企业生产并获准上市,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医疗器械相关类型,非医疗级别的物品不需要)、厂家检测报告、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证或者注册证、国外准入的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材料。如生产企业没有进出口权,可以通过外贸代理出口销售。”吴晓放称。
对于内贸转外贸企业,吴晓放表示,内转外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向市场监管部门取得营业执照,增加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二是向商务部门取得进出口权,可直接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申请,网上提交材料。三是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取得开设外汇账户许可。四是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海关注册登记。
据了解,海关依法对出口防护物资实施质量安全监管,对于海关监管发现的出口不合格防护物资,应视情节轻重依据下述规定进行处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进口或者出口属于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或者以不合格进出口商品冒充合格进出口商品的,由商检机构责令停止进口或者出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规定,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或者经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查验不合格的,可以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的,方准出口;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者技术处理后重新检验仍不合格的,不准出口。
会上,吴晓放还特别提示企业,中国海关目前已对这些产品实施100%单证审核,审核重点包括品名、数量与申报是否相符,外观是否霉变、有无污染或污化、是否超出保质期,是否破损及侵权,以及是否存在夹藏夹带、掺杂惨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情况。在审核中发现,有企业夹藏口罩出口,还有企业试图将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伪造成其他产品出口,这些问题一旦发现后果严重。(钱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