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技能 提高商事纠纷调解成功率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陈璐
疫情之下,商事纠纷数量快速增加,调解因具备弹性化和多样化的优势,日益成为延续合同谈判或协商解决纠纷的有效办法。但在实践中,调解员应如何灵活切换评估与促进以调解方式高效解决纠纷?企业应如何运用谈判与调解技巧削减商务纠纷及诉讼成本,进而消除误会促进合作?律师又应如何发挥专业化优势,提高专业调解技能,上手调解这一蓝海业务……诸多问题成为业内人士关注的焦点。日前,蓝海中心调解员杨洪钧在运用谈判与调解成功化解纠纷讲座上,讲授了相关的调解技能。
杨洪钧指出,目前的调解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促进式调解,即通过验证并规范当事人观点,在当事人不同的立场下寻找其利益,协助当事人寻求和分析解决方案。二是评估式调解,相比于促进式调解,更偏向以提供建议或提供意见方式介入调解,通常用于与金钱相关的纠纷。普通法多采用促进式调解,大陆法则倾向于评估式调解。
“若采用评估式调解方法,调解员需要了解当地文化背景、思维模式及法律背景知识。若采用促进式调解方式,则更多依靠的是常识,可以通过开放式提问拉近双方当事人的距离。”杨洪钧称,由于调解具有保密特点,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不可以录音,不仅需要认真听、进行语言重组,还需要察言观色、揣摩、了解当事人的内心想法。
目前,国内的调解和诉讼、仲裁相互结合,仲裁员、法官既可担任调解员、又可进行裁判。对此,杨洪钧认为,法官和仲裁员的中立要求适当即可,但调解员的中立要求更严格、更高。此外,法官担任调解员时,可能会让当事人感到拘束,有所保留,因而,同一个案件中,在促进式调解结束之后,要尽量避免开启评估式调解。
遇到复杂的案件,应如何制定调解策略?杨洪钧认为,在复杂的案件中,应先找出第一个矛盾点,解开它,剩下的困难会越来越容易解开,当事人也会逐渐产生信任感。比如,他曾经调解的一个加拿大继承权纠纷案件,涉及多个法域,法律各不相同,当事人之间纠纷复杂。对此,他选择其中一个法域来解决若干纠纷,后通过此方式慢慢解决整个纠纷。复杂案件看起来很困难,但若打开第一个门,剩下的门就容易开了。调解的优势就在于其方式方法的灵活可变,即使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完全对立,也可以通过价格、质量、时间等方面寻找突破点。甚至在有些情况下出现僵局,也可以通过继续提问、聆听,大多数当事人会在阐述时有所保留,要鼓励当事人畅所欲言,从中寻找其真实需求和利益。
缺乏沟通、手段强硬、虚假陈述、较强的输赢心态……诸多因素都会导致调解与谈判的失败。对此,杨洪钧提出调解成功的几大积极促进因素。比如,双方当事人互相沟通、公平的讨论过程和客观标准、对多种选项持开放态度、以人为本并集中于协议上,互相理解各当事人的利益、重新获得互相信任、各当事人有信心执行的和解协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