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向恶意抢注商标行为亮剑
来源:中国贸易报
疫情面前,有人抢救生命,有人抢运物资,有人却在抢注商标。日前,有人甚至将抗击疫情的重要标志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以及因接诊感染新冠肺炎患者不幸去世的李文亮医生的姓名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引发全社会关注。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依法驳回“火神山”“雷神山”等商标注册申请,再一次向社会传递了严厉打击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的明确立场。
将“李文亮”等与疫情相关名称抢注为商标的行为,不会因为道歉就被原谅。尽管,长沙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东莞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已相继撤回“李文亮”商标注册的申请并公开致歉,但公众对此事件的议论依然在继续。有业内人士评论,就算商家“法律意识淡薄”,涉事的商标代理机构难道也不懂法律?明知委托人不以使用为目的,明知与公序良俗相违背,明知易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相关机构还愿意接受委托?这样的代理机构是否也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公众对恶意抢注商标的现象已经深恶痛绝,综合施策严厉打击商标抢注行为正在逐渐成为越来越多人共同的期盼。
每逢重大事件发生,总有一些别有用心之人欲借机生事,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攀附他人商誉、侵犯他人在先权利、不正当占有公共资源的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屡禁不绝,究其原因还是违法成本过低、获利太高。目前,这一行为日趋规模化、专业化,形成了一条商标抢注、囤积、倒卖的灰色利益链,对诚信经营的市场主体和商标权利人往往造成重大损失,令守法企业迫不得己注册大量防御商标。这是对商标制度立法本意的严重破坏,也是对商标注册申请秩序的公然挑衅,更是对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粗暴践踏。对于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只有严惩不贷,才能以儆效尤。
从另一侧面来说,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则能鼓励企业诚实守信,帮助市场实现良性竞争。去年11月1日,新修改的商标法正式施行,明确对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给予驳回,加大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代理恶意抢注、囤积行为的规制。去年12月1日,《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施行,明确在商标审查审理的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依法打击恶意商标申请注册行为。
着眼当下,为了图谋不正当利益而抢注抗击新冠肺炎相关商标的行为,干扰抗击疫情大局、破坏营商环境、挑战人类道德底线。对于此种行为,必须立即亮剑、从严快打、以正视听。为此,3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对首批63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与疫情相关的“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等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依法作出驳回决定。这样的决定不但有利于向社会展示国家打击违法行为的决心和力度,更有利于维护市场的和谐与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与疫情相关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对于进一步倡导“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申请行为,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商标注册意识而言,是一堂生动的公开课。但是,我们也要意识到,遏制商标抢注乱象并非一日之功,尚需综合施策形成合力,对症下药、依法治理。而强化政策引导、严格执法和全面监管,离不开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有力监督,这也将是推进商标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必由之路。
(知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