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30项政策夯实海南自贸区发展基础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刘国民
近日,商务部等1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其他自贸试验区施行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了适用于海南自贸试验区的其他自贸试验区施行政策,包括四方面共30项政策内容。一是在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方面,提出支持设立首次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口岸、允许外国律师事务所与中国律师事务所实行联营等12项内容;二是在扩大金融领域开放方面,提出支持民营资金进入金融业、加强与境外人民币离岸市场战略合作等7项内容;三是在加快航运领域发展方面,提出允许特定条件下租用外籍船舶从事临时运输、进一步便利国际船舶管理企业从事海员外派服务等7项内容;四是在其他方面,提出探索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和金融信用信息互补机制、探索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新模式等4项内容。
“这次18个部门将其他自贸试验区已探索出的政策适用到海南。其他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政策当然只是一部分用到海南,因为要考虑到各种政策是否适合海南。”中国南海研究院海上丝绸之路研究所副所长林勇新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分析,这次出台的政策对海南自贸试验区有三大利好:
一是可以缩短海南自贸试验区探索创新所需的时间。海南建自贸试验区有优势也有劣势,其中一个劣势是探索的时间本来会较长,现在将其他自贸试验区的政策适用海南可减少探索时间,压缩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成本。这样对其他自贸试验区也是一件好事,因为如果这些政策在海南也可行,就更有把握在全国其他地方适用。
二是复制推广30项政策可以帮海南自贸试验区打牢基础。海南要建自贸港,当然会比其他自贸试验区更开放,未来的开放会比这30项内容更加开放,但在过程中要做好基础工作和过渡。这30项政策可以说是过渡,推行这些措施有利于把海南自贸试验区的基础打牢。
三是有利于包括政策要素在内的各项要素集聚海南。中央强调加快海南自贸港建设进程,海南自贸港建设不仅是海南的事情,需要举全国之力探索经验,为海南提供经验、人才、智力等支撑,需集聚各种要素支持海南发展,这次的30项主要是政策要素。林勇新还提到,此前中组部调配了一批干部到海南挂职。
在利好政策不断推出、海南自贸试验区建设快速进行的情况下,林勇新仍在努力思考海南自贸试验区发展高端制造业和服务业的方向。“海南虽不发展加工贸易,但不等于不发展高端制造业,海南在这方面有发展潜力,比如海洋经济。海南未来发展服务业前景广阔,随着RCEP谈判取得重大突破,中国和东盟区域经济一体化加速推进,海南有最靠近东南亚的地缘优势,可打造成对外贸易跳板。”林勇新建议,国内工业设计行业可把海南作为面向东南亚市场的跳板;随着海南教育开放的扩大,可以面向东南亚发展教育产业,现在出国留学市场大,如果一部分海外教育机构成功在海南发展,可以把本来要出国留学的人吸引一部分到海南。“再就是医疗业,海南自贸区有发展医疗业的政策优势。海南包括医疗业在内的服务业要努力把中国内地市场和国际市场结合起来。”林勇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