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预警
来源:中国贸易报
我国商务部作出苯酚反倾销终裁
日前,我国商务部发布公告,裁定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存在倾销,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对上述国家(地区)进口苯酚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10.6%至287.2%,征收期限为5年。
阿根廷对华铝板作出反倾销初裁
近日,阿根廷生产和劳工部在阿根廷发布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铝板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以保证金的形式征收离岸价70%的临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特指符合阿根廷国家IRAM标准第681条规定的非合金或合金铝板,其规格为:直径大于等于60毫米、小于等于1000毫米,厚度大于等于0.3毫米、小于等于5毫米。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六个月。
2月25日,阿根廷生产与劳工部发布决议,应阿根廷企业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铝板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