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发布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6月30日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
据悉,本次修订进一步精简了负面清单,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措施减至40条,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主要变化: 一是推进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二是放宽农业、采矿业、制造业准入。三是继续发挥自贸试验区开放“试验田”作用。
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是我国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基本依据。负面清单以外的外商投资,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管理,给予国民待遇。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在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单独针对外资设置准入限制。
(毛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