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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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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贸促会签发首份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贸促系统全面签发中国—东盟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的第一天,浙江省贸促会为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换机等出口泰国的产品签发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企业据此可以享受零关税。这是浙江省贸促会签发的首份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

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简称FORM E,是确定产品关税待遇、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工具,是证明产品内在品质或结汇的依据,是进行贸易统计的依据,是货物进口国实行有差别的数量控制、进行贸易管理的工具。FORM E是包括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10国的货物可享受优惠进口国关税待遇的优惠证书。企业签发FORM E后,中国对东盟的平均关税从9.8%降至0.1%。

中国—东盟自贸区是我国对外商谈的首个,也是最大的自贸区,是目前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的自贸区,也是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自贸区。目前,中国是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是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自贸协定的实施,为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的巩固和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贸促会积极参与、全面做好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签发工作,进一步增强贸促会在国家原产地证工作中的职责和作用,提升服务企业和政府能力与水平,助力企业对外交流与国家外经贸发展,积极促进国家经贸战略实施和优惠政策落实。

据悉,除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外,浙江省贸促会还可签发亚太贸易协定、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中国—秘鲁自贸协定、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协定、中国—瑞士自贸协定、中国—冰岛自贸协定、中国—韩国自贸协定、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协定、中国—格鲁吉亚自贸协定和中国—智利自贸协定等项下原产地证。

(浙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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