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预警
来源:中国贸易报
美国对涉华钢制丙烷气瓶作出反倾销初裁
12月19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泰国的钢制丙烷气瓶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中国大陆强制应诉企业山东环日集团有限公司倾销率为33.37%,Hong Kong GSBF Company Limited倾销率为41.08%;嘉兴压力容器厂获得33.86%的单独税率;中国大陆其他生产商和出口商倾销率为108.60%。泰国强制应诉企业Sahamitr Pressure Container Plc.及泰国其他生产商和出口商倾销率均为9.85%。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19年3月5日对本案作出终裁。
2018年6月12日,应美国企业WorthingtonIndustries和Manchester Tank & Equipment Co.于2018年5月22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台湾地区和泰国的钢制丙烷气瓶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同时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涉案产品启动反补贴立案调查。2018年7月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泰国的钢制丙烷气瓶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初裁,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钢制丙烷气瓶作出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据美方统计,2017年中国大陆对美出口涉案产品约8980万美元。
印度对涉华纯碱作出反倾销终裁
日期,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发布公告称,决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欧盟、肯尼亚、巴基斯坦、伊朗、乌克兰和美国的纯碱(Soda Ash)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否定性终裁,裁定原产于或进口自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在调查期内倾销幅度为微量,并未对印度国内企业造成损害,因此不建议继续采取反倾销措施。
2010年8月2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欧盟、肯尼亚、巴基斯坦、伊朗、乌克兰和美国的纯碱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