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 法治建设座谈会在深圳举行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承办的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座谈会暨大湾区航运金融的协同发展和法律保障分论坛在深圳举行。
中国海仲秘书长、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会长顾超表示,伴随着港珠澳大桥的全面通车和自由贸易区建设的不断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航运业优势明显,机遇空前,需要构建与之相匹配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而进一步完善与司法相结合的仲裁、调解等多元争议解决机制,特别是国际化的海事仲裁机制正是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不可或缺的内容。为更好地适应粤港澳大湾区在当事人主体国际化、争议数量规模化和争议类型新颖化等方面的特点,中国海仲将全力实现仲裁服务精品化、专业化,着力提升海事仲裁的效率与公信力,吸引更多当事人在此进行仲裁,积极推动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亚太高端航运服务的集聚地、航运纠纷解决的“首选地”和海事仲裁规则创新的“策源地”。中国海仲愿与粤港澳地区的司法机构、企业界、律师界一道, 加强交流合作,共同促进国际海事仲裁的广泛运用,为粤港澳大湾区以及全球海事经济稳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广州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叶柳东就“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特点与审判思路”分享了自己多年的审判经验,他指出,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呈现出总量少但标的额巨大、案件类型较为单一,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及抗辩多样化、法律争点错综复杂、裁判难度加大等特点。为妥善化解船舶融资租赁纠纷、促进航运金融产业发展,根据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议应尽快完善融资租赁法律制度,健全法律监管体系;加强法律风险应对,提升船舶融资租赁企业的风险管理能力;积极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公正高效化解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名誉主席杨良宜围绕“普通法/英国法对中国海商法发展的重要性”发表了主旨演讲,他表示,因为历史原因,国际海商法主要是英国法。中国必须掌握与利用这套规则,才能享有在国际航运商贸上应有的话语权,大湾区在这方面优势与挑战并存。
(来源: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