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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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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抢注 熊本熊改名“酷MA萌”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国内旅游业再次出现抢注商标事件。近期,日本知名旅游吉祥物“熊本熊”因在中国被抢注了商标,宣布在中国改名一事引发热议。

记者梳理发现,早在2014年2月,我国就有人申请并成功在第18类皮革皮具和第25类服装鞋帽类别注册“熊本熊”商标。而且,时至今日仍然还有不少企业在申请注册近似的商标。

另据商标网显示,今年9月以来,日本熊本县提交了39个“熊本熊”商标申请,目前商标状态显示“等待实质审查”。同样值得关注的是,日本熊本县知事蒲岛郁夫曾宣布,自2018年1月8日起,将允许海外企业制造和销售该县吉祥物“熊本熊”周边商品。对于利用“熊本熊”形象的海外企业将收取零售价的5%至7%不等作为版权使用费,并将与广告代理商合作按国别受理申请。在此之前,原则上这一商业行为是被禁止的。

近年来,旅游目的地商标抢注一事在我国屡有发生。去年,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王世华曾公开表示,“敦煌”、“莫高窟”等一系列带有明显“敦煌印记”的商标被甘肃之外的商家或个人抢注,使甘肃省的无形资产流失严重。另外,天涯海角、张家界、鼓浪屿等景区都曾与注册同名商标的商家出现过相关纠纷。

资深旅游专家王兴斌指出,对于旅游商标,一方面旅游目的地应该尽早注册申报,同时注册跟商标周边有关的标示,甚至包括读音一样的字、词。另一方面,国家有关部门也应进一步保护旅游目的地资源,将相关的商标保护提上立法日程。(关子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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