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公约》与对外开放论坛举办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日前,由商务部主办、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承办的《联合国关于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公约》与对外开放论坛在上海召开。
商务部部长助理李成钢表示,《联合国关于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公约》(下称《调解协议公约》)在解决当事人争议、改善营商环境、促进当事人合作等方面将发挥积极作用,他希望与会专家建言献策,共同探讨中国加入《调解协议公约》的可能性和潜在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罗东川认为,《调解协议公约》对推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多元化、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合作具有积极意义。他简要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在妥善解决国际商事争议中的积极举措,以及国际商事法庭成立的背景和所具有的特点。他强调,中国对外开放新格局对司法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最高法院将努力构建公正、高效、便利、快捷的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肯定了《调解协议公约》在解决国际商事争端中的积极作用,并强调公约的制定是顺应调解实践发展的需要,将有力促进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体系的完善。同时,他还指出,《调解协议公约》面临着来自签署国家规模、各国具体实践和不同文化背景等方面的挑战。调解在中国具有深厚的思想基础,贸仲委结合自身商事争端解决的丰富经验,创造性地提出“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做法,被国际仲裁界誉为“东方经验”。他表示,贸仲委将继续推广、积极参与《调解协议公约》的实践。
(来源: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