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预警
来源:中国贸易报
澳大利亚对涉华硝酸铵作出反倾销初裁
日前,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瑞典和泰国的硝酸铵(Ammonium Nitrate)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进口自中国、瑞典和泰国的涉案产品在调查期内存在倾销行为并且对澳大利亚国内企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决定自2018年10月25日起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以固定税率和可变税率计征,其中固定税率等同于倾销幅度,具体如下:中国不合作企业和其他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均为39.5%,瑞典涉案企业Yara AB的倾销幅度为51.8%,瑞典不合作企业和其他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均为61.3%,泰国不合作企业和其他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均为37.1%。
印度对华氧氟沙星酸作出反规避终裁
近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决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氧氟沙星酸(O-acid/OfloxacinAcid)做出反规避肯定性终裁:裁定中国出口商通过出口氧氟沙星酯至印度来规避印度对中国的氧氟沙星酸的反倾销措施,因此将印度商工部2018年3月12日发布的反倾销措施扩展适用至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氧氟沙星酯,自印度财政部发布公告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印度商工部2018年3月12日发布的号令中规定的氧氟沙星酸反倾销措施有效期相同。
2018年5月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氧氟沙星酸发起反规避立案调查,审查中国生产商是否通过出口氧氟沙星酯至印度来规避印度对中国的氧氟沙星酸的反倾销措施。
美国对涉华聚四氟乙烯树脂作出反倾销终裁
近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聚四氟乙烯树脂作出反倾销否定性产业损害终裁,裁定已由美国商务部终裁认定存在倾销行为的涉案产品并未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在本次裁决中,4名国际贸易委员会委员均投否定票。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否定性终裁,美国商务部将不会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涉案产品颁布反倾销税令。
2018年9月2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聚四氟乙烯树脂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据美方统计,2017年美国对中国和印度聚四氟乙烯树脂的进口额分别为2750万美元和2490万美元。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