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份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出炉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上海市10月9日发布最新制定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施办法》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标志着上海自贸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建立。
据悉,本次发布的负面清单共列出159项特别管理措施,涉及13门类,31个行业大类,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对列入负面清单的跨境服务贸易行为,由各部门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管理;在负面清单以外则按照境外服务及服务提供者与境内服务及服务提供者待遇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
“进一步探索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一项立足上海、服务全国、对标国际的制度创新,具有重大意义。”上海市副市长吴清表示,一是有利于我国积极应对国际经贸格局变化,进一步融入全球价值链;二是有利于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开放的举措,为全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探索经验;三是有利于自贸试验区不断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提升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
据悉,实施办法旨在推进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构建与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相匹配的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跨境服务贸易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共15条内容。负面清单从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开放的要求出发,本着遵循国际通行规则的原则,以国际化、透明度、开放度为标准。
据介绍,此次在自贸试验区探索跨境贸易负面清单模式着力于跨境交付、跨境消费、自然人流动,目的是进一步推动自贸试验区不断地扩大改革和开放,进行压力测试,当好领跑者,树立新标杆。下一步,上海将不断增强政策法规的透明度,扩大服贸领域的开放度,打造服务贸易开放新高地。 (桑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