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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3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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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八闽行走进泉州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特约记者 李贞一 李琳

近日,由福建省贸促会主办、泉州市贸促会承办的“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八闽行”(泉州站)活动举办, 110家泉州本土企业的130名代表参加了该活动。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专家孙婷婷、闽江学院法学院教授陈小云应邀到场指导,并分别作《中国贸促会FTA优惠原产地服务》《小微企业如何应对贸易壁垒》演讲。

“在国际贸易中,确定原产地的意义不仅在于证明商品内在品质,还在于为进行国别贸易统计、正确实施关税待遇、执行国别配额、实行政府采购等贸易措施提供依据。”据孙婷婷介绍,当前,原产地规则已从单纯的海关技术性问题发展成为各国实施国际贸易政策措施的重要工具,各国所采用的原产地判定标准各不相同,实践中的原产地判定又往往带有浓厚的保护主义色彩,规避与反规避的斗争更是呈现纷繁复杂之势。

“不同的原产地规则交错纵横,互相牵制,利用得当,可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提升市场竞争力,因此,原产地制度将深刻影响到企业的生产、投资、战略规划和营销策略选择。”孙婷婷向与会人员分享了如何运用原产地规则实现最低税率的方法和经验。她以HS编码为3910009020的硅橡胶为例举证说,该产品基础税率为6.5%。在亚太和中韩自贸协定降税产品清单内均有其名,其中,亚太自贸协定优惠幅度为50%,即优惠后税率为3.25%;中韩自贸协定降税分类为5(五年内等比降为零),即实施的前五年税率分别为5.2%、3.9%、2.6%、1.3%、0%。她建议,出口企业可在中韩自贸协定实施的第一年和第二年采用亚太产地证,从第三年起采用中韩产地证,这样一来,企业就能最大限度地享受到政策红利。

陈小云则从常见的贸易壁垒种类、如何应对贸易壁垒等方面入手,向与会人员介绍了企业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相关要点。“当前,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不断变化,国际贸易壁垒也在不断调整和补充,包括绿色贸易壁垒、技术贸易壁垒、蓝色贸易壁垒在内的各类新兴贸易壁垒层出不穷。”她表示,出口企业应充分关注涉及环境保护、人类健康、生物多样性、动植物安全性等多领域的国际贸易壁垒,练好内功。

陈小云还表示,企业还须在出口产品上发力,并对产品的设计开发、原料投入、生产方式、包装材料、运输、销售、售后服务甚至工厂的厂房、后勤设施、操作人员医疗卫生条件等环节上提出要求,以适应国际贸易壁垒对出口带来的新挑战。

据泉州贸促会相关负责人透露,他们将持续开展类似活动,为泉州企业更好 “走出去”提供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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