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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2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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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推进知识产权产业化

让技术和品牌作为商品走出去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钱颜

“企业既可以利用产品、服务、资金、产业等走出去,也可以利用知识产权,即技术和品牌走出去。”在日前举办的走出去与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培训会上,中国贸促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指出,知识产权产业化是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创造、运用、管理、再生传导以及产业提升的良性机制,是提高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和转化效率的有效途径。

李顺德表示,一方面,企业获得的知识产权可以自行实施,也可以通过共同实施、转让实施、许可实施的方式,融入到产业链中。另一方面,企业可以将知识产权视为商品进行贸易,通过转让(赠与或出售)、许可(出借或出租)、质押(典当)、信托、并购等方式实现价值。

市场中还存在知识产权资本化的概念,指的是充分重视并利用知识产权这一资源,进而对其评估,实现知识产权价值与资本的转换。“中企可将知识产权转换为资本,投入经济活动运作,用于企业出资、合作、特许经营、定制加工、质押、信托、代理、证券化、风险投资、并购等环节。”李顺德表示。

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明确提出必须把知识产权战略作为国家重要战略以来,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在国家层面日益清晰。近几年,针对知识产权领域的各项管理、改革文件相继发布,知识产权已成为经济转型、供给侧改革、经济发展动能转换以及国际竞争力提升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知识产权产业化作为护航中企出海的关键,引起业内高度关注。

“知识产权产业化是尊重创新、保护创新、提升创新质量的有效方式,也是提高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和转化效率、促进创新成果转化、改善生产技术、提升生产效率的有效途径。”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王雪峰指出,知识产权产业化有利于创新和转化,是链接知识创新和转化的核心动力,也是国家产业升级、经济转型、结构调整、供给侧改革、经济发展动能转换、提质增效和国际竞争力提升的重要发力点,更是落实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

在知识产权产业化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乱象。“比如,一些假冒的高科技企业为了享受高科技企业即报即审的绿色通道,选择花钱买一些快到期的专利或者申报创新程度不高的外观设计、实用新型类型的专利,然后利用评估机构评出高价。”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指出。

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日前强调,要深化知识产权基本法律制度研究和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研究,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特别是要通过提高立法标准和执法水平,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6月7日,在商务部举办的例行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高峰也表示,将继续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力度,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成本。

“从量上来看,我国已经成为一个知识产权大国,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等申请量、注册量等多年位居世界第一。从质上来看,我国还不是一个知识产权强国,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各类知识产权存在较大差距。”李顺德认为,发展知识产权产业化,提高知识产权质量非常重要。有量无质,无异于画饼充饥。有质无量,是望梅止渴。我们要正确对待知识产权的质和量,只有真正有价值的知识产权才能赢得市场。

除此之外,还应构建全产业链的产业化运营模式。王雪峰认为,构建运营模式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做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和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打造良好的产业环境,降低外部市场风险。其次,搭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提高金融对知识产权产业化过程中的研发、交易、转化、生产等各环节的支持能力和孵化功能。再次,组建研发平台、聚集研发专业人才、打造培育专业化的研发组织团队,降低研发成本,提升研发创新成果质量,促进研发环节由内部化向外部市场分工合作转变。最后,搭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聚集知识产权市场主体、培育并激活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提高知识产权产业化的转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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