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报告》发布
合资外资民营企业满意度梯次下降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范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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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毫无偏见的尊重,以及在中国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以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是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日前收到的来自一家德国公司的感谢信。
这家德国公司此前在发现多家中国培训机构未经许可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计算机软件和培训教材之后,先后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两起诉讼。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依法审理,在有证据可以证明著作权人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已超过法定赔偿最高限额50万元的情况下,分别判决两被告赔偿德国公司经济损失、合理费用118万元及155万元。
“这是德国公司在中国的首次诉讼,被告又是中国培训机构,所以公司本来是没有底的,没想到收到了意外之喜。”德国公司代理律师说。
这只是中国坚持对国内外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的事例之一。
“对于知识产权保护,通常会讲‘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这四个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2017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其中,同保护就是同等保护,我们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和国有企业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对大企业知识产权和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对单位和个人的知识产权,我们也坚持一视同仁,同等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对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没有任何区别,我们是同等对待、一视同仁。”
基于此,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发布的《2017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报告》出现了外资、合资企业的满意度总体上稍高于民营企业的现象。报告显示,合资企业满意度较高,为80.16分;外资企业满意度为76.94分;民营企业的满意度为76.03分。
“这一方面是由于外资、合资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能力比较强,也体现出中国政府一贯坚持的一视同仁、同等保护的知识产权政策。”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司长张志成分析说。
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外资看好中国市场。2017年,中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56万家,同比增长27.8%;实际使用外资8775.6亿元,同比增长7.9%,实现平稳增长。
不过,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认识到,知识产权是强企之利器,加强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企业立于不败之地的保障。比如,作为中国最大的民企,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华为累计专利授权74307件;其中申请的中国专利64091件,外国专利申请累计48758件,其中90%以上为发明型专利。华为投入的研发资金在全球范围内排列第三,仅次于亚马逊以及谷歌的母公司Alphabet。
《2017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报告》显示,从2015至2017年的调查情况看,国有、外资、合资、民营企业的满意度得分差距逐渐变小。
总的来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由2012年的63.69分,提高到2017年的76.69分,提高了整整13分,总体步入良好阶段。法律政策与保护、执法、管理与服务、宣传教育四项一级指标得分均有提升。
“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持续提升,是各地各部门围绕倡导创新文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开展大量工作所取得的积极成效与营造良好氛围所形成的客观反应,值得肯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曹新明评价说。
值得一提的是,调查报告显示,2017年社会公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尽管从不同的社会群体来看,专业人士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满意度评价最高,权利人其次,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最低,但从改善情况来看,社会公众满意度较2016年提升了7.24分,涨幅显著,专业人士满意度较2016年提升了5.57分,而权利人满意度得分较2016年提高相对较少,上升了2.19分。在曹新明看来,这说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正在得到社会的了解与认同。而专业人士见证了多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成长,已经对国家的知识产权工作形成了普遍认可,因此提升空间范围较小。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用好知识产权才能激励创新。”申长雨在近日举办的2018年知识产权开放日活动上建议,不论是大企业还是中小企业,都要坚定不移地把自主创新放在突出位置,努力研发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品,牢牢掌握发展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