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仲委与北京四中院举行仲裁司法审查调研座谈会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近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与北京四中院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刚刚公布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关仲裁案件司法审查工作进行座谈。
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表示,双方在仲裁司法审查方面建立了良好的交流沟通机制,四中院在仲裁司法审查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贸仲委仲裁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积极的指导作用。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强仲裁司法审查方面的沟通交流,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北京四中院副院长融鹏简要介绍了《规定》中有关仲裁司法审查归口管辖情况和四中院管辖范围的变化,强调了国内与涉外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归口管辖的重要性。他表示,希望与贸仲委在仲裁案件审理工作上加强沟通与交流,进一步统一审理案件的思路,并积极寻求双方在更多方面的合作。
北京四中院民庭庭长马军提出,四中院十分重视本次调研座谈,相信双方在《规定》施行前的深入交流将有效帮助民庭更好地应对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数量的增加,有利于统一仲裁审理思维和司法裁判思路,拓展合作基础,共同促进北京市国际纠纷解决中心的建设。
通过本次座谈,贸仲委与四中院在规范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审理方面达成一些共识。今后,双方将继续加强业务联系和沟通交流,尽快建立定期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促进仲裁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推进仲裁事业发展,为“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建设作出贡献。
(来源: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