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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3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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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和支撑中小企业创出口品牌

——商业行业贸促会召开《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审查会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刘国民

随着国际市场竞争由价格竞争、质量竞争升级到品牌竞争,我国企业出口经营面临不小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亟须提升出口商品的质量和档次以形成品牌影响力,提高国际竞争力。

在出口商品品牌建设过程中,如何对其进行评价是问题的根本。“实际上,是中小企业迫切需要品牌建设和品牌评价,大企业由于本来就很有名,这方面的需求反而不足。”中国贸促会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副主任谭剑在2月7日召开的《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审查会上说,这一标准应立足于服务中小企业。在这次团体标准审查会上,部分与会专家也认为,该标准既要把合法经营的企业与空壳皮包公司区分出来,也要防止对企业涉外业绩要求过高,总体上要形成对中小企业的鼓励和支撑。

据了解,《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由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分会(以下简称商业行业贸促会)组织起草,制定的目的是通过规范出口商品品牌评价,引导出口企业和第三方评价机构向着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一方面增强评价的公开性和公平性,保障第三方评价机构为企业提供更优质、更标准的评价服务;另一方面让企业了解需要具备何种资质以及达到何种指标才能申请出口商品品牌,进而促使企业不断提高出口商品的质量,提升企业出口商品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该标准规定了中国出口商品品牌的评价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机构、评价程序、评价信息管理和评价后续管理。《中国贸易报》记者了解到,该标准已通过预研阶段、立项阶段、起草阶段、内部征求意见阶段、外部征求意见阶段,目前正处在送审阶段。据悉,2018年2月1日,起草工作组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已经形成标准送审稿。

“中国贸促会确认的认证机构有108家。”据审查会主办方商业行业贸促会秘书长姚歆介绍,未来建议在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的统筹安排下,通过中国贸促会授权的商事证明出证机构(含地方、行业贸促机构)面向出口型企业开展自愿性的“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评价服务。“山东方面在这一领域做过尝试。”姚歆说。

“这类事情中国贸促会也在做,比如曾设想推出‘中国贸促会推荐认证企业’,只是不如这个标准更有体系。这类事务属于涉外公证范畴,相当于用贸促会信用为企业背书。”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副主任闫芸对这一标准的意义有清楚的认识。

在审查会主办方看来,该标准除了具备上面提到的价值作用,还有两项预期效果值得期待:一是模式创新,探索建立以贸促会商事证明业务为基础的“标准化+商事认证”新模式;二是贸易促进,在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评价基础上,建立并完善中国出口商品数据库,根据出口型企业贸易目的国(或地区)的现实需求和潜在需求,利用贸促系统的各类贸促平台和手段,帮助出口型企业拓展海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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