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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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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资助仲裁:

赌徒天堂还是投资者乐土?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姜业宏

第三方资助仲裁是近年来国际仲裁界热议的话题。一方面,其风险投资的商业化路径能帮助更多的当事人“接近正义”。另一方面,第三方资助对原有法律服务行业及仲裁程序的冲击也引发了许多担忧。

第三方资助正布局全球

第三方资助仲裁是近年出现的一种模式,简单来说,就是指第三方为仲裁案件当事人提供资助并以一定比例的胜诉判决收益作为回报。

据鼎颂商事争议解决支持平台研究部负责人胡宪介绍,目前,第三方资助的实践正在全世界范围内如火如荼地展开,尤其是今年以来,各国纷纷通过立法和修法来适应第三方资助的模式。

今年1月11日,新加坡国会通过民事法修正案,允许第三方提供资金,协助索偿方承担费用,并分享胜诉所得赔偿。巴黎律师协会则在今年5月就第三方资助问题研究得出结论,认为第三方资助并不违反法国法律。今年6月14日,香港特区通过立法,允许在香港进行的仲裁和调解中适用第三方资助。

在给予第三方资助充分关注的同时,各国与主要国际机构均对其采取了不同程度的监管。新加坡在其《2017年民法(第三方资助)规则》中要求第三方资助提供者应具备不少于500万新币的实缴资本。《2017法律专业行为准则(修正案)》也要求第三方资助的存在和资助方身份必须披露给相关的法院和仲裁庭。与此不同的是,香港立法会则准备采用“指引性的自律”这类更为软性的规范模式来应对第三方资助仲裁带来的挑战。

9月1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中心发布了其组织制定的《第三方资助仲裁指引》。第三方资助在内地也获得了仲裁机构和仲裁从业者的关注和回应。

另一种形式的投资行为

胡宪表示,第三方资助本质上是一种投资行为,也就是基于现有的资源和信息做出决策,最终实现风险控制下收益的最大化。对于第三方资助者来说,投资仲裁案件与投资其他的企业融资项目并没有本质不同,仅仅是投资对象的不同,最终目的都是获取投资收益。

虽然相对股权投资,案件的平均投资周期要短得多,但也有很多国际商事仲裁和国际投资仲裁案件历时较久。胡宪举例说,最著名的案子就是尤科斯诉俄罗斯政府投资仲裁案,从2004年申请人向海牙仲裁法院申请仲裁到作出最终裁决,整个流程持续了10年之久,并且至今仍处于尤科斯公司向荷兰最高法院上诉的阶段。因此,第三方资助提供者必然要考虑其应对长期复杂案件的资金实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并且基于目前掌握的信息和资源做出投资决策。同时,投资决策的做出及风险控制也更多依赖于先前的经验和对案例数据的分析。

“一方面,第三方资助给传统法律服务行业带来巨大冲击。另一方面,国内外第三方资助提供者又鲜有对自身商业和运营模式进行介绍和披露的。”胡宪认为,“正是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使众多处于纠纷处理中的当事人对第三方资助的认识仅仅停留在初步、感性的阶段,进而提出第三方资助仲裁是‘赌徒天堂’的论断。”

并非高风险投资的“赌徒天堂”

虽然本质上是一种投资行为,但第三方资助有其独特性。据胡宪介绍,寻求第三方资助的当事人普遍有规避风险的需求,涉及的案件同时具有案情复杂、周期长、成本高等特点,投资风险也就相应提高。在这种状态下,单纯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而不对拟投项目进行筛选是不可取的,必须依赖第三方资助者的专业判断。除了投资决策,第三方资助还提供另一类案件管理服务,即选取更好的仲裁策略指导律师和当事人,在仲裁请求被支持的前提下获取更高额的收益或减少损失。

“以上特征共同决定了绝大多数第三方资助者由法律专业人士设立和运营,同时具备丰厚的资本实力,从而可以在这一市场中长期保持精明投资者的形象。”胡宪表示,虽然这一市场需求巨大、前景无限,但也存在激烈竞争和更新迭代,绝非投机者可以不顾客观经济规律和商业逻辑而肆意妄为、一掷千金的“赌徒天堂”。

胡宪认为,作为从事第三方资助的专业投资机构,投资者需具备良好的信誉和敏锐、精准的判断力以保障其在行业内的竞争力。在国内,第三方资助仍处于探索和萌芽阶段,但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带来巨大的海外投资需求,中国企业对于国际仲裁的依赖度和认可度将会有本质的跃升。在吸收学习境外机构的先进经验的同时,境内的第三方资助机构也要积极立足于本土司法实践,让自身的投资模式更符合市场需求和商业逻辑的双重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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