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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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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拟修订税制增加财政收入

来源:中国贸易报  

据越南《越南新闻》报道,越南财政部日前拟建议修改增值税、特别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自然资源保护税等多个税种,提高征税幅度和扩大覆盖范围以增加财政收入。

按照修改草案,增值税方面,进一步缩小5%优惠税率的适用产品范围,同时逐步上调增值税的一般税率,从现有的10%税率到2019年年初上调到12%,或从2019年调整为12%且到2021年进一步上调至14%。对于带发票的非现金付款,不使用增值税抵扣的范围从目前采购额低于2亿越盾(约合890美元)缩小到采购额低于1亿越盾(约合445美元)。目前适用增值税率为5%的企业,如果能够证明其增值税进项(用于出口的进口货物)在12个月或4个季度后尚未完全扣除,可以获得全额退还。

特别消费税方面,从2019年起,将对软饮料征收10%的特别消费税,烟草制品税率从目前的70%提升到75%;此外,自2020年1月1日起,每包香烟(20支)征收统一税1000越盾(约合4美分),单支香烟征收1500越盾。对卡车和半卡车将征收60%的同等功率乘用车特别消费税。少于九座位的乘用车适用的特别消费税也将有调整,以符合国家汽车工业发展战略。

企业所得税方面,年收入低于30亿越盾(约合13.3万美元)的小型企业适用税率为15%;而年收入在30亿越盾至500亿越盾(约合220万美元)的中小企业(220万美元)适用17%税率。

越南财政部介绍说,本次税收调整背景是,全球大多数国家都有增加税收的趋势,越南应跟随相应趋势,认为目前建议的调整属于合理范围。

(驻越南经商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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