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资能力弱成电建企业短板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日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成立专门调研组,针对电建企业“走出去”、开拓非电业务,走访调研多家企业,形成《电力建设企业经营情况调研报告》。
报告显示,电力建设企业中水电和火电施工企业“走出去”较早,遇到的因难和问题比较典型。
一是国际融资能力较弱。2015年以来,代为融资、投资入股逐渐成为电建施工企业承揽国际工程项目的前提条件。我国电建施工企业自身经济状况不佳,融资渠道受限,难以融得承揽国际工程项目的资金,成为电建企业“走出去”的短板。
二是国内企业国外无序竞争现象明显。目前电建企业对外承揽工程主要集中在东南亚、中东和非洲等发展中国家,定位于电力建设中下游市场。企业数量较多而市场项目有限,中国企业之间相互压价、恶性竞争现象明显。
三是电力技术标准国际化进程滞后。目前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电力行业标准基本沿用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我国虽然具有完整的电力标准体系,但基本上难以被项目所在国接受,在与欧、美、日、韩等国电建企业竞争中处于劣势。
四是企业整体竞争力不强。在国外大中型常规电站项目投标报价中,中国企业与欧美等国企业相比,总体静态造价约有10%—15%的优势,但在管理、标准、装备方面仍然有较大的差距,我国企业整体竞争力还不强。
五是法律援助服务不到位。随着“走出去”承揽国际项目业务增多,因不熟悉项目所在国宗教、习俗、法律等情况,国际项目经济纠纷和合同争议大幅增加,与国际知名法律服务机构或当地法律服务机构对接还需过程。
(李丽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