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纠纷委托调解 工作机制在穗建立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日前,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与广州海事法院《关于建立海事纠纷委托调解工作机制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签字仪式在广州海事法院举行,海仲委副秘书长陈波、广州海事法院副院长黄伟青分别代表双方机构在备忘录上签字。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卢鹏起、广州海事法院院长叶柳东、广州海事法院执行局局长王玉飞等见证了签字仪式。叶柳东表示,委托调解机制的建立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海事纠纷诉讼与非诉讼解决方式的衔接,促进海事司法与海事仲裁良性互动,改善华南地区以及广东省自贸区海事海商法律服务软环境。
本次备忘录的签署是继2011年海仲委与上海海事法院进行诉调对接合作之后又一助力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的具体举措。成功的实践证明,委托调解“高效省时、保密灵活、不伤和气、费用低廉”的优势符合当事人的实际需要,能有效减轻法院办案压力,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促进了海事司法和海事仲裁的深度良性互动和信息交流沟通,并能够充分发挥海事仲裁员仲裁经验丰富、专业技术领域齐全、航运界彼此认同等“专家仲裁”特色和优势。
(来源: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