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对涉华磺酸作出反倾销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报
近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韩国、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磺酸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裁定涉案产品存在倾销并且该倾销行为对巴基斯坦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因此决定自5月25日起对涉案出口商/生产商征收为期4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
2016年11月28日,应巴基斯坦生产商Tufail Chemical Industries Limited于2016年10月14日提交的申请,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韩国、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磺酸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3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