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贸易报社

第A5版:会展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A5版            会展
 
今日关注

2017年4月27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东莞同类展 需隔3个月才能办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东莞市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加强会展行业管理的通知,规定展会活动名称需冠以“中国”“中华”“世界”“中国国际”等字样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报批,同质同类展会错开3个月才能举办。

东莞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凡在东莞举办的品牌展会,应当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将展会的名称、标识、会徽等注册为商标,制定商标注册保护方案。展会举办期间,举办单位、参展商要按规定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监督。

由东莞市会议展览业协会牵头,联合会展场馆、重点展会举办单位等制定展馆档期使用规则,优先安排市政府认定的重点品牌展会档期,同质同类展会原则上举办时间错开3个月以上。

(姜徽州)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主办单位:中国贸易报社 |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元西桥中国贸易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