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同类展 需隔3个月才能办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东莞市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加强会展行业管理的通知,规定展会活动名称需冠以“中国”“中华”“世界”“中国国际”等字样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报批,同质同类展会错开3个月才能举办。
东莞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凡在东莞举办的品牌展会,应当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将展会的名称、标识、会徽等注册为商标,制定商标注册保护方案。展会举办期间,举办单位、参展商要按规定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监督。
由东莞市会议展览业协会牵头,联合会展场馆、重点展会举办单位等制定展馆档期使用规则,优先安排市政府认定的重点品牌展会档期,同质同类展会原则上举办时间错开3个月以上。
(姜徽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