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对立陶宛投资 应采取多种形式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近日,立陶宛驻华使馆商务参赞阿鲁纳斯对中国贸促会表示,立陶宛政府愿积极参与中国政府提出的“一带一路”和“16+1”合作倡议,在合作具体实施过程中,中方需要区分中东欧的欧盟成员国与非欧盟成员国的不同需求和关注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合作方式。
阿鲁纳斯表示,立陶宛有改善基础设施的需求,但立陶宛属于欧盟成员国。基础设施基金主要来自欧盟,接受外资利用有限,政府采购也需要严格遵守欧盟相关采购法。因此,与中国在基础设施方面合作的步伐可能慢些。但立方愿同中国探讨双方的互益合作方式,在基础设施领域,鼓励中国企业采取多种投资形式。除基础设施外,还建议关注并购投资与绿地投资。他还指出,立科技型企业发展势头良好,但相关科技型小企业缺乏资金支持,希望中国投资者给予关注。(联络部)